朗基努斯之枪是当年一个叫朗基努斯的罗马独眼瞎子士兵,圣子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个瞎子为了检验下人到底死没死,便拿枪朝圣子的身上扎去,当即鲜血喷溅了瞎子一脸,不想瞎子另一只眼便重新看见光明。
当时,这小子就吓懵逼了,急忙匍匐在地上,口口声声称这是上帝,在当时肯定是属于妖言惑众,被罗马人拖到一边陪斩去。这小子倒霉透了,可是他使用的这把枪却成了超牛逼的存在,因为枪头染上的神血。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数百公尺以内的人皆会臣服,持有这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
在古代罗马帝国中,这枪成为权力的象征,多位战绩彪炳的君主,手中持有这把枪打胜了无数的战役。这把枪也以朗基努斯的名字而命名,后世人也叫它“命运之矛”。
之所以方奇以为这便是命运之矛,只是因为他看过基哥演的那部电影。可是不是那柄长矛不不敢说,再说了,传说中的神器出现在圣力非这个异族人的教堂里,本身就不正常,不说多个君主都持有这件宝贝的嘛。既然是宝贝,君主肯定会好好保存,怎么可能会在几千年前藏在伊特人的教堂里呢。不科学!
说是神器,其实平淡无奇,上面也没镶嵌宝石钻石神码的,不然方奇也会多看几眼。正待收起来,苗苗却说:“慢着,让我看看。”方奇举着长矛给她看,苗苗看了下:“没错,罗马人的兵器如性命,都是要刻上自已名字的。”
方奇看了下,矛头下的柄部分果然歪歪斜斜地刻了几个字,但他根本看不出来跟那个叫朗基努斯的倒霉蛋有甚么关系,只觉得那跟苍蝇爬的没啥两样。
流浪汉伸长脖子也要看,方奇知道这东西传的神乎其神十分的牛逼,能把个普通人变成敢撞车踹桥般的钢铁怪兽,当然不能让他看了。卷巴卷巴收起来:“赶紧想办法出去吧,这里可不是好呆的地方。”
流浪汉没办法,他的腿被棺材砸中的脚后跟,找了块棺材板子作拐杖撑着一瘸一拐地走。三人举着火把朝着后面角门方向走去,一路上不是被阻住,便是坍塌的地方根本没法出去。
但是靠近墙边时却要好的多,下面的墙体全是用大石头建造,又厚又宽,支撑起好大一块空隙。不过,虽然宽厚无比,却十分恐怖,整个石壁上都开凿出壁龛般的小洞,里面或站或坐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尸体。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些尸体并没有变成外面那些厉鬼的模样,只是些枯朽的尸体罢了。
那股子气息绝对能把人薰死,而且那些死尸死相都超级恐怖,尸体的额头貌似死前被烧红的铬铁铬上了十字架,已经深陷到头骨上。虽然已经经过数千年的腐朽,干枯的尸体上已经长了黑褐色的斑点;可那有的被吊死,脖子被拉的细长细长的;还有被敲断腿骨,手掌上钉出的铅笔大小的洞子宛在。这些累累伤痕依然触目惊心。
方奇在前面走,流浪汉紧随在后,苗苗手握腰刀警惕地看着周围。流浪汉走着走着突然站住了:“你们看,快看!这些死尸,死尸怎么了?”
方奇扭过头来,苗苗也注意到了,这些已经腐朽了千年的尸体的头颅原来是低垂着的,现在却像田野里的向日葵一齐整齐划一地看着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