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大白脸,那就是给你脸呀,让吴婆婆给城隍爷带张面膜下去,这个举动翻译成语言的话,那就是:城隍,我给你脸呢,你要不要?
难怪吴婆婆要说万鹏有胆,这事儿是一般人能干的出来的吗?
关键是,城隍爷他老人家还真把面膜收了,这代表什么?这代表城隍爷还真把这张脸要了。
我莲池府堂堂府城隍啊,就这么要他这张脸了,万鹏这兔崽子真不是一般的猛。
我赶紧问吴婆婆:“我的事儿怎么样了?城隍爷给改判了吗?”
吴婆婆笑道:“怪我,怪我,刚才是我多吃了酒,把话给传错了,让你虚惊一场。这还是这几十年来头一遭呢,看来走阴的时候,真是不能喝酒,城隍爷并不是让你原样抓那一百三十只恶鬼,是我会错意了。”
我一听不是让我抓恶鬼,自然高兴,赶紧催着吴婆婆说,城隍爷到底对判决有什么新的解释?
吴婆婆微笑着讲述了一下,大体意思如下:
吴婆婆上次因为贪吃了差役们几杯酒,所以传话把意思传错了,但城隍爷宽宏大量,也没怪罪吴婆婆,还说谁吃了酒,脑子都难免会晕,下次注意便是,这次就不追究了。后面自然还跟着吴婆婆对城隍爷一大段的歌功颂德,我就不陈述了。
接着就是城隍爷表扬万鹏,说多亏万鹏仔细,又让吴婆婆再问一遍,要不还真的就闹出误会了。
城隍爷原本的意思是,牛头马面的事,他肯定是不追究的,那一百三十个恶鬼,他虽然本也不想追究,但奈何这都是在地府明确有编号的,牛头马面可以随便编个理由说是殉职,还好应付,但是这一百三十恶鬼数目太多,不好糊弄,总归得跟上面有个交代。
城隍爷也知道,让我把原来那一百三十只恶鬼抓回来,有点强人所难,所以我只需要随便抓一百三十只鬼,给他把数目凑上就可以了,唯一的条件是必须是有罪的鬼,随便杀一百三十个人,把魂魄送过去可不行。
然后还解释了一下,找有罪的鬼其实很简单,死后七日不归地府,留恋阳世就算有罪。所以只要不是新杀的,孤魂野鬼也算有罪,寻找难度并不高。
这一百三十只鬼我还是要捉的,只是不需要抓原来那些了,而且时间限制没有那么紧。
尽我所能,赶紧捉到就行,碍于律条,为了给上面交代,不得不给我设一个限制,就是我捉到一百三十个鬼之前,不能跟我的父母见面,否则见上一面,我父母便会减寿一年。
上次吴婆婆之所以把话传错,一方面是吴婆婆吃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城隍爷毕竟是一府城隍,大堂之上,种种徇私之话不便明说,所以隐晦含蓄,结果却让吴婆婆回错了意。这次是在后堂,单独跟吴婆婆仔细交代的,再不会错了。
城隍爷还表示,跟万鹏相交一场,万鹏开口的事,他肯定是都会尽力通融,让万鹏不要误会多心。
还说改天有时间了,叫上胡公子和老长虫,大家一起喝酒。
这个结果,万鹏应该是挺满意,从他脸上的笑容就能看出来,但我可是依旧一脸懵。
我问万鹏:“你跟城隍交情那么好,让他多给通融通融不行不?还他一百三十个纸人成不成,我保证给他糊的漂漂亮亮的。”
结果万鹏白了我一眼说:“知足吧你,地府又不是城隍爷开的,他已经算是够给面子了。他确实能把这笔账给直接抹了,但是我不敢那么要求,人情没有白欠得,迟早都得还,我不想欠那么多。”
因为给我的限制是捉够鬼之前,不能见父母,所以我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意,甚至还跟万鹏吵了一架,但是吵架并没有给这件事情的结果带来任何改变。
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高,去抓一百三十只鬼我也认了,或许这也是我命里注定的事情,我自己闯下的祸事,我也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弥补。
我只是希望能把限制条件改一下,我父母年纪都大了,万一我抓鬼不顺,耽误个十年八年,甚至二三十年,那很可能我就连父母最后一面都见不上了。
我跟万鹏说:“能不能换成抓不够鬼,就让我娶不上媳妇?这样我也会努力去抓鬼的,就算没有任何限制,我也同样会努力去抓鬼的。”
结果万鹏霸气回道:“那你万一豁出去,打一辈子光棍怎么办?你这种没出息的有什么准儿?万一你破罐子破摔,城隍爷岂不是白挨坑,到时候还不是找我麻烦?我才不给自己埋这种雷。”
我也急了:“说来说去,你还是怕给自己找麻烦,我又不是白占你便宜,咱们现在是交易,你的条件我都没讨价还价的,你不能拿这种结果敷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