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山里人,深知竭泽而渔的道理,揣崽儿的猎物不抓,未成年的不抓。
这片峡谷地静的有些吓人,不过孙骄并不害怕。毕竟以前总是来这里,对这里不要太熟悉。
之所以来这,是因为这里有一种花雕野鸡,个头大,口感嫩,味道美,最重要的是营养还很丰富。
果然,他刚一进去,就见远处的荒草唰唰乱动。
孙骄将之前抓的兔子捆好,用力将一米长的细竹竿戳进了地里半米,而后拍了拍手,趴在地上宛如猎豹一样窜进了峡谷地。
十分钟后,孙骄的战利品花雕野鸡已经达到了十五只,每个都在七斤左右。
他之所以抓这么多,可不完全是为了吃,因为他从城里回来,知道这玩意儿在城里很金贵,绝对的有价无市。别说七斤的大花雕了,就是两三斤的小雉鸡都难得一见。
随便一只,卖个两百块钱,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刚好可以用这些钱,暂时补贴一下家用,要不然,饭都吃不起了,还谈什么狗屁理想?
等他回到家里的时候,就见徐菲菲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发呆。
见到孙骄带了一堆野鸡回来,徐菲菲简直惊呆了,赶紧起身跑了过来。哪成想野鸡见了她以后扯着老鸭嗓子嘎嘎叫了起来。
小丫头哪见过这阵仗?吓得连连后退。
“这……这么多鸭子,不会是偷的吧?”徐菲菲咽了口唾沫,忍不住问道。
“你瞎啊?这是鸡,就你这样鸡鸭不分还想到带着全村致富呢?”孙骄白了她一眼,随后把大花雕还有野兔丢进了之前养狗的笼子里面,手里只剩下了一只鸡一只兔子。
随后进了屋,把菜刀拿了出来。
“刀下留人……”徐菲菲见到孙骄举刀便落,下意识的捂住了眼睛,。
孙骄被她这一嗓子喊的差点晃了肩膀,寒着脸说:“你有病啊?不想吃饭了?”
徐菲菲尴尬的挠了挠头,似乎是想到了野鸡的美味,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可是兔兔那么可爱,怎么下的去口呢?”
“那你就饿着!”说完,孙骄一刀下去,直接剁掉了兔子脑袋,随后扒皮抽筋,不一会儿,一只肥美的野兔已经扒好,随后在给野鸡抹了脖子,放干了血,用刀尖挑破点皮,搁手一搓,一扯,连皮带毛弄了一地。
如此血腥的场景,吓得徐菲菲小脸煞白。
孙骄抬头看了她一眼,哼笑了一声,“去屋里端盆水,把它们洗干净,我去弄点柴火。”
说完,他把野兔跟野鸡往案板上一放,拿着墙角的柴刀走出了门外,过了一会儿便杠着一捆干柴走了回来,手里还多了一个破塑料袋,里面装着黑乎乎的东西,似乎是某种菌。
“我说话你没听到?让你洗洗,你怎么没洗啊?”一看自己走时啥样,现在还啥样,孙骄放下了柴,脸色变得相当难看。
徐菲菲那叫一个有苦说不出,她一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小姐,何时干过这种活计啊?
相比较血肉模糊的案板,诗和远方更适合她。
“我……”徐菲菲抻了抻衣角,想起诗和远方就感觉鼻子一酸,心里甭提有多委屈了。
“算了!”
孙骄叹了口气,拎起了血粼粼的野鸡野兔向着屋里走去,一边走,一边嘀咕,“就你这样,我看还是回家享福去吧,还带领我们致富呢,切……”
“你!”
徐菲菲心里更加不是滋味,咬咬嘴唇走进了屋,一把拽住了孙骄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