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八年前的事(2 / 2)
清水河的上清水,是林峰山山顶的湖水,长年不会干涸,且清澈见底,可见鱼虾,这样的季节,就坐在溪边的柳树下,真是凉快无比。
“是嫂子吗?”
远远地,何琳就在小溪里,柔柔的唤了一声。
云岚一看,连忙上前,把她从水里拉上了,“我不是说了,你不能下水吗?”
“我已经看得见了,所以帮着娘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何琳说着,冲着云岚柔柔一笑,“我想这眼疾都好了,应该没事了。”
云岚虽然不喜欢她,可对她的遭遇多少出于同情,叹气一声,“你还是珍惜点吧,给你治眼疾的药可是需要一两黄金,要不是你娘救了我,我也舍不得。”
一两黄金?那可是十两银子。何琳带着一丝诧异,她不就是十两银子买来的吗?
“我知道,这里就还剩下一点,我洗好了就回去。”何琳不知道怎么了,面对这样的情敌,她竟然凶不起来,也狠不起来。
“洗什么啊!”云岚夺过她手里的衣服,“给我吧,自己上去,别浪费了我的好药,我这辈子,没对女人这么大方过,你要珍惜。”
何琳有点不知所措,竟然听话的到了岸上,默默的坐在地上,看着云岚,心里就不明白了,明明她和季心月都是情敌,为什么她看她不生气?
就算有哪一点小嫉妒,她觉得都可以忍受。
“嫂子,如果我愿意嫁给天一哥做小,你可愿意叫我一声妹妹?”
何琳突然这么一问,云岚一怔,回头看着她,“你很想嫁给天一吗?”
“嗯!”何琳点点头,“从九年开始,我就喜欢天一哥了,那时候只有季心月是我对手,她这个人太坏了,我不喜欢,她开始喜欢我大哥的,不知道怎么后来去喜欢天一哥了,我大哥气得不轻,找天一哥大打一架,那时候我去护着天一哥,结果被大哥推入池塘里,然后我就看不见了。”
这就是八年前的事?好似也没多少稀奇啊。
“就因为我护着天一哥,季心月便到处去说,说我不要脸,说大哥不要脸,想高攀他们季家,我爹爹和大哥也丢了脸,为此经常打我,而因为这样,我哥和天一哥的兄弟情分也淡了,虽然看着都在招呼,可他们心里清楚,都没法原谅对方。”
云岚觉得,这种事肯定是不能原谅的,但问题是唐天昊也不喜欢季心月啊。
“整整三年,他们两个人都没说话。”何琳说着,噗嗤一笑,“后来我二哥一次偶然,听到唐天宝在私下里说,天一哥更本不喜欢季心月,是季心月为了甩掉我大哥,故意说天一哥喜欢她,当时天一哥是气我大哥不相信他,一怒之下也就承认了自己喜欢季心月。”
云岚顿时抬手扶额,这混蛋绝对做得出来。
“可当时大家都不知道这原因,我伤心欲绝,从此看不见任何东西,我大哥怒气攻心远走成都,整整三年,天一哥因为愧疚不肯登门。”
我靠,季心月这招计谋还真是厉害,不但赶走了前男友,还趁机打压了情敌,可谓是一石二鸟。
“五年前我二哥听说天一哥要去京城轮班,便书信一封,告诉了大哥,我大哥很是开心,从成都回来,可是正好遇上季心月送别天一哥,那个女人不要脸,竟然亲了天一哥的脸,大哥再也不相信二哥所说的,从此与天一哥形同陌路。”
形同陌路?云岚眉头蹙着,不信啊,这前几天见面打招呼,也很平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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