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我还是小祖宗呢(2 / 2)
又花了一笔看病的钱。
这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一日三餐的饭菜,都是盛地煮的。
因为他厨艺好。
哥哥受伤了,家里又没多少钱买补品,他便上山,想看看能不能掏些鸟蛋。
每次上山,不是掏了蜜蜂巢,就是踩了蛇,吓得小命都丢了半条。
盛一南默默换了出门的衣服。
“小祖宗,你去哪?”
“去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
“那怎么行?”康雯和孔芳华站出来反对,“太危险了。”
在她们的想法里,这种事情,是男人做的。
盛一南向来说一不二,说走就走,孔芳华拉着盛地跟了过去。
要是出了事情,也好有个照应。
咸蛋村的林木繁密,山里很多杂草,行路艰难。
孔芳华这么大胆的人,都有点怂,一路好言相劝,“小祖宗,咱们回去吧。”
如果换了盛地,她早就揪着人的耳朵下山了。
“你们要是怕,就回去,我一个人也可以。”
她说的是实话,落在三房耳朵里,误以为是小祖宗生气了,立马闭嘴。
跟还是要跟着的。
盛一南听觉很灵敏,拨开一处杂草,两只野兔正在你侬我侬,啜嘴嘴。
野兔没见过生人,吓得乱窜,两个脑袋一不小心撞到一起,晕了。
盛地and孔芳华瞪大眼睛:“……”
这就是传说中的得来全不费功夫?
盛一南拎起野兔的耳朵递给孔芳华。
盛家饭桌两个星期都难见到一样荤菜。
孔芳华眼睛冒出两叠兔肉,恍若闻到了肉香,下意识吞了吞唾液。
他家男人找几天,都找不到一根兔毛,小祖宗一出马,就是两只兔子。
她喜出望外地感叹,“小祖宗在天显灵,”意识到不对劲,立马改口,“在地显灵。”
盛一南总觉得怪怪的。
盛地脸上也挂着笑,“咱们回去吧。”
他是个知足常乐的主。
“再抓点别的,”上山一次很辛苦,还多蚊虫。
盛一南不大了解这片区域,能抓几只鸟也是可以的。
孔芳华想小便,钻进一处杂草队里,刚脱了裤子,余光瞥见一坨黑色带毛的肉冲过来。
“啊啊啊!!!救命——”
孔芳华一边穿裤子一边跑出来。
“快跑,有野猪!牙齿辣么长,”她被吓得一惊一乍的,比划着双手,莫名有点搞笑。
盛一南拉住她胳膊,“多大?”
“很大很大,”孔芳华智商掉线了,拉着盛一南跑,“马上就追上来了,小祖宗,咱们快跑。”
常言道“一猪二熊三老虎”,意思是野猪的杀伤力最大。
盛地提着两只兔子也跑起来。
盛一南停下脚步,“带上野猪吧。”
她口气很淡,像是在说今晚煮大白菜。
“小祖宗,那是野猪!攻击起人来,比老虎还要猛,”孔芳华急得快哭了。
“可不是,你胳膊还没那野猪的牙齿粗。”
那野猪少说也有一百多斤,浑身的肌肉透着力量。
“你们走远点,别被误伤了,”盛一南摸出从盛伟明那把刀。
盛地拦住她,刚张嘴要说话,盛一南就让他唱首歌来听听。
这情况是唱歌的时候吗?
小祖宗的要求,他不敢不听。
孔芳华算是盛家最胆大的人了,此刻都捂着脸不敢看。
盛地也不敢看,用方言唱了一首咸蛋村的村歌。
小祖宗才醒来不久,又得要去了。
这念头一出,盛地声音染了哭腔,唱得越发难听了。
歌声无法掩盖打斗声,野猪嚎叫声石破天惊。
一道滚烫的热血飙到盛地脸上。
他双腿一软,晕倒在地。
孔芳华浑身抖成帕金森,只祈求盛一南不要死得面目全非,僵硬扭头去看。
这么一看,整个人卡壳了。
远处,原本壮实的野猪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脖子上有一道血痕。
盛一南立在中央,浅蹙着秀眉,她脸上沾了血,显得有些邪肆。
没受伤?
短短几分钟就干倒一头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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