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还真是佩服大伯娘这张嘴,黑的都能被她说成白的,死的都能被她给说活了。
明明就是自己做下的孽事,全都推到别人身上,倒是把自己给摘了个干干净净。
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春风那里会让周氏那么好过。
“大人,既然张大山和周氏所说的并不一致,那么不妨带张大山一伙人上来对质如何,如此也不会冤枉了什么人,也显得大人您公正明理。”
春风上前一步,恭敬的想向太爷说道。
“恩,有道理,那就带张大山等人上来吧。”县太爷听着春风那一句公正明理,别提多受用了。
何况这人背后还是有背景的,自然是乐意如此。
不多时,张大山三人便被拖了上来,那模样可是十分凄惨的,特别是那断掉的腿,还有身上的斑斑血迹。
看得周氏直头皮发麻,越发的肯定自己不能承认这些罪名了。
“张大山,你等招认说是周氏只是你等绑架勒索,可还有什么证据或是证人吗?”县太爷俯身问道。
张大山几人此时已是快要被腿上的疼痛折磨的半死,但却依然咬着牙坚挺答话,原因无他,他们再也不想遭受昨日那般的刑罚了。
“回……回县太爷的话,那周氏每次都是约我们在无人处见面,行事较为谨慎,所以怕是没有人证的。”张大山十分无奈的道。
自己当初就不该被那银子所吸引,答应了周氏的话,不然今日又何至如此。
一想到这里,张大山看向周氏的眼神便充满的恶毒与愤恨,就像是地狱里的恶鬼一般。
加上那蓬乱的头发和脸上模糊不清的血污,看上去更是狰狞可怖。
周氏不由的缩了缩脖子,害怕的低下了头。
愤恨之后,张大山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大人,小的虽没有人证,但是小的有物证,那日周氏来找小人商量此事的时候,给了小人一包银子,那荷包上就有周氏的记号。”
“哦,那荷包现在何处,快快呈上来。”闻言县令忙问道。
张大山忙在身上摸索着拿出那个青色的布袋荷包,之间上面绣着一个小小的‘巧’字。
巧,乃是周氏在娘家的小名,有许多人在未出嫁的时候都会在自己的绣作或是小物件上绣上自己的名字,用来做标记。
而此时张大山手里的荷包正式周氏未出嫁前在娘家做的,当时看着这个钱袋旧了,就随意的包了银子给了张大山。
没想到此时却成了公堂之上,治她罪的证物。
周氏看着呈上去的荷包,登时便是瘫软在地,知道自己今日怕是逃脱不了了。
自己怎么就这么大意呢?周氏此时是悔不当初啊。
不过她悔的并不是绑架的事,而是怎么就能把带有标记的荷包给了张大山呢!
“周氏!你还有何话要说?还不认罪?”县太爷再次敲响惊堂木。
“不,不是我,不是我,我不要坐牢,不要坐牢!”周氏像是突然魔怔了一般,不停的叨叨着。
“肃静!公堂之上岂容你放肆喧哗!”县太爷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