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突然传来尖锐的嗡鸣,他痛苦的弯下腰捂着头部,再睁开眼的时候,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冰冷的手/枪。54/式,铁黑色。
路爵毫不犹豫的举起枪,把漆黑的枪口对准了那个面容模糊的男人。
——嘣。
鲜血迸溅,开出一朵朵颜色妖冶的罂粟。
他杀了那个男人。
枕着被冷汗浸透的羽绒枕醒来,路爵唯一的感觉就是头痛欲裂。
睁开眼看到头顶的天花板,犹豫了一下还是起了床。
走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路爵从镜子里看到一张略带疲惫的脸,一张帅了整整四七二十八年的脸。
挺拔的鼻梁跟眉宇形成深深的沟壑,剑眉斜飞入鬓,凭添一股英气,不笑的时候会给人一种隐隐的压迫感。
路爵对着镜子漫不经心的摸了摸下巴。
他也没穿上衣,镜子里的文身从左手手臂一直延伸到肩膀上去,这个黑色的图腾,还他妈有点抽象。
洗完脸刷完牙,路爵就地来了数十个伏地挺身。
他净身高一八五,平常站直了,身材挺拔紧绷如同满弓。肌肉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锻炼出来的,线条犹如雕刻。再加上他骨架窄长,所以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一挂的。
他腹部沟壑纵横,八块肌肉一块儿不落,漂亮的人鱼线紧紧收进内裤里,与肩部形成完美的倒三角。
豆大的汗珠随着他运动的动作,从喉结滚落到骨窝,描摹出颈部性/感的线条。
路爵呼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拿毛巾漫不经心的擦了两下脸。
低头瞄见了腰窝上那个寸把深的疤,像这样的疤他身上有不少,肩膀上有,手臂上有,后背也有。
关于这些伤口,路爵曾经进行过猜想。
老子以前绝壁是个黑/社会老大,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带着两百多小弟,手里拿着一把刀,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
酷到爆炸。
某天,风云突变,老子的江湖地位不保,被兄弟插刀,在腥风血雨中差点没被炸死,江恒开直升机把老子救到一个小破城里,于是老子才沦落到开酒吧的地步。
可是,经过几番思索,路爵觉得这个猜测有一丢丢不现实。
因为,江恒应该不会开直升机。
所以,故事的版本应该是江恒开着破旧货车把他运到这里。
操,逼格一下就down下来了,路爵拒绝接受现实,还是活在幻想中开直升机比较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