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不离不弃(1 / 2)

加入书签

第四十九章 不离不弃

“阮恒,你会不会开车?”程嘉尚说在这里停车不好过夜,让我如果方便的话就帮着霍笙把车开回去。

车,我是会开的,大一的时候妈妈听说学驾照也能抵学分,非逼着我去把驾照考出来,没想到这会儿倒真是派上用场了。

可是,我有些迟疑。

“你是不是担心开不好,把阿笙的车给撞坏了?”程嘉尚揶揄地笑着,与我打趣,“放心,阿笙最会怜香惜玉,坏了也不会要你陪。”

我哼了一声,接过程嘉尚手中这烫手山芋,开就开,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了?

他们仨倒是放心,看着我们上了车,就直接撒手不管了。我只好认了,坐在驾驶位上探过身子给醉得歪歪斜斜的霍笙扣好安全带,边愤愤然在他耳边给他洗脑,“霍笙,你可记住了,患难关头是我阮恒对你不离不弃!”

我发动了他的车,一阵轰鸣声之后,便安安稳稳地往他家开去。原来开车也不是这么难,虽说我从未一个人在路上开过,但或许是豪车比较容易上手,又或许是因为霍笙在我身边,让我倍感安心,我一路悠然自得地开着,趁着红绿灯间隙还研究着怎么打开音乐的开关。

“嗯——”霍笙在边上呢喃了一声,带着懒洋洋的口吻说,“倒杯水给我,阮恒。”

我乐了,这少爷还真是怪会奴役人的,迷迷糊糊还能使唤我给他倒水。我有些庆幸,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叫出的是我的名字。

若是他喝了个烂醉,口中还叨叨着曾初雅,那我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直接把他扔到路边去。

我就是这么小气。

夜里的路特别空旷,畅通无阻,没多久,我就将霍笙带到了他家门口,还顺便把车稳稳当当地停到了他家小花园的空位上。

“醒醒,到家了!”我拍了拍他的脸。

趁他昏昏欲睡之时,我又摸了这俊俏的小脸蛋两把,边一本正经地想着,面对着自己喜欢的人,我不低下头去一亲芳泽都已经算很有自制力了。

我怎么喊他,都不见他醒来,我估摸着今天他是真的喝多了。真那么高兴吗?

我不是没在霍笙家里住过,也知道他这儿只有一个佣人,只有费奶奶。我总不好意思在这个点把她老人家叫醒了来伺候他这大少爷吧,于是乎,我只能自己上了。

我先给车熄火,再下去打开副驾驶的门,把他大少爷扛了下来。没错,真是扛下来的。若不是这段时间我练泰拳小有成效,还真是没力气把他往屋里弄。

站在大门口,我往霍笙的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把钥匙。

这个屋子对我而言,是熟悉而又陌生的。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无家可归的时候,霍笙把我带到这里来,他不仅是给我一个住处,给我一口饭吃的。我记得我们总是在前边那张餐桌上吃饭,有说有笑,像是有说不完的话题。

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从那个时候就对他动了心。

“喝水,喝水——”霍笙又喃喃着。

“好好好,喝水,先回房好不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