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说一个字,就立刻作废。”陶然拎起笔记本拿了咖啡杯,决定离开这个魔幻的是非之地:“下午两点,不要迟到。”
公司地方就这么大,离陶然在公共区域的座位最近的一个会议室门推开,又是常铮一个人坐在里面,对着笔记本的屏幕不知在想什么。
陶然对到处都能碰到他这件事,早就已经自暴自弃了。
常铮抬眼看到是他进来了,自然而然一指自己对面的座位,示意他坐下来干活:“我刚听见你们说到韦方澄,你刚知道他叫Max?”
“嗯,我哪儿有空关心他英文名,我躲他还来不及。”
常铮忽然淡淡地叹了口气:“我上次找他谈,已经尽量把话往难听了说了。我实在是不喜欢他这个类型,我叫他别白费力气。”
也确实,以韦方澄为代表的这一个类型的人,都因为太想讨人喜欢,而总是不讨人喜欢。
韦方澄的整个社会生活,几乎就是一场表演艺术。哪怕他就一个人坐在那儿静静地吃饭吃零食,举手投足都依然像是演出。他的注意力如蛛丝一般时刻飘荡在空气里,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捉住某个别的个体,然后大蜘蛛韦方澄本人就会光速赶到,用更多更粘稠的注意力,把对方劈头盖脸缠个严实。
大概是天要亡他,像他这种极度爱表现,且渴望外界认同来反复确认自我认知的个性,尤其容易被像常铮这样,早就想清楚自己是谁,自己要什么的人讨厌。光是活着就已经用光全身力气,生活本身就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谁还愿意哄着这么一个巨型婴儿,时刻照顾它的感受呢。
他喜欢常铮,甚至作出职场人大多做不出的姿态来追随,本质上只是喜欢常铮能够懂他。但在常铮心里,那并不是懂得,只是怜悯。
为别人的眼光而活,何其卑微可怜。可韦方澄又偏要做出那个坚强又深情的表象来,反复几次,更加令常铮唯恐避之不及。
陶然并不知道多少过程和细节,此刻的神情,却分明饱含理解。常铮被他这么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开口。
“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看着我,就好像是来讨债的。他要表演,我就该全神贯注看着,否则就要被谴责。这实在太累了,我不想做这个慈善事业,只想快点帮他明白,趁早离我远点对大家都好。”
成年人之间的感情遭遇就是如此。差之毫厘,谬以千里。陶然思来想去,还是无言以对。
会议室很快在两个人分别敲键盘的细碎声音里变得寂静。似乎是一瞬,又似乎是过了很久之后,常铮伸手去拿咖啡的时候一时兴起,一面望向陶然一面用杯底敲了敲桌面,像是隔着一张桌子在对他敬酒致意。
致意什么呢,伯牙子期之谊?还是这纷扰的红尘里,两个格外清醒的人站在一起,在彼此的沉默里读懂了人情萧瑟?
陶然鬼使神差地也拿起自己的杯子,轻轻地,敲了一下桌子。
第27章 暮雨3
脑力使用过度容易导致失眠,即使睡着了,梦里也全是工作。习惯了出差的生活之后,陶然也逐渐开始养成了跟常铮一样的奇葩习惯:无论当天工作多晚结束,只要午夜前能回酒店,还是尽量去健身房把自己练到力竭。
前几次发觉常铮总这么安排时间的时候,陶然还问过睡前运动会不会反而睡不着,常铮只是一笑而过。后来在深夜运动和凌晨运动之间,陶然经过反复试验和自我调适,最后还是选择了深夜。
出门在外,饮食完全不可控,外卖里的油和盐都唯恐加得不够多,口味不够重。生活基调已经这样了,运动其实既不能减脂也不能增肌,纯粹是为了保持身心状态而已。
至少肌肉以最大功率做功的时候,人可以什么都不想。
这天常铮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到有氧训练区这块区域来的时候,陶然戴着耳机,正在跑最前面热身的十分钟。
对话里的三言两语飘进耳朵里,依稀听得出是医院打来的,好像因为常铮在患者的常用联系人列表里,急诊室才会打他的手机。常铮认真应答了几个来回,表明自己人在外地,然后提供了几个人名,建议这位护士在手机里再翻翻看。
背上微微发汗,正是热身该达到的效果,陶然把速度降下来,跟着履带又走了一会儿。常铮挂了电话,站在窗边许久没动,似乎有些发怔。陶然开口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好像刚反应过来这深夜的健身房里还有另一个大活人,看表情还真惊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