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然喜欢着生他养他的那条偏僻冷清的小村子,喜欢村子里熟悉而友善的邻里乡亲,所以会想要送自家大哥魂归故里,也会想要带他最家乡的故土。
萧潇笑着靠在了阮暮灯身上,扶着腰的手摸上了他的大腿,又暧昧地沿着结实的肌肉轮廓往上爬。
“没关系,反正今晚你替我揉揉就好。”
他的手指隔着牛仔裤粗糙的布料,不规矩地摩挲着阮暮灯的腰线,探头凑到对方耳边,刻意压低声线,黯哑的气音随着湿热的吐息吹进他的耳廓里。
“……而且,你平常凶起来的时候,也经常撞得我的屁股疼得要命……”
阮暮灯的耳朵刷一下红了,红晕像水中晕开的胭脂一样,一路蔓延到眼角和颈脖处。
要不是还在炒豆锅子似的货车后斗里,他简直想将萧潇这老不修现在就直接按倒了就地正法。
他抓住萧潇仍然胡乱撩着火的手,塞在两条大腿之间,绷紧肌肉死死夹住了,不让他继续瞎摸乱蹭,同时泄愤似地在脑海中脑补着萧狐狸十八吃的各种烹饪方法,并且下定决心,到家之后就一样一样地试吃过去。
货车清晨出发,在国道上颠簸了七八个小时,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终于进了村。
两人提着行李包,从货车上下来,一眼望过去,村子很小,只有百来户人家。一幢幢砖木梁瓦结构的小屋,依山势散落在较为平坦开阔的山脊里,隐在入秋后染成金红二色的山林间,百年的光阴都仿佛在这古朴的小村中停滞了下来。
沿路遇到的每一个村民,无论男女老幼,全都是阮暮灯的旧识,他们认出了迎面走来的那两个捯饬得洋气又体面的俊俏小伙儿,其中一个竟然是离家两年多的国栋家二娃之后,都纷纷围了上来,亲热地拉着阮暮灯问长问短一阵寒暄,其中还有些人看过他上电视,自家村里的帅小伙儿成了荧幕里的大明星,更是让乡亲们觉得与有荣焉。
入秋后天黑得早,村里人都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下山就是饭点儿,这会儿村子里已经处处炊烟袅袅,各家各户都开始做起了晚饭。
“哎呀,已经这时候了!”
有位老太太牵着阮暮灯的手唠嗑了半天,远远瞅见从自家灶里升起的炊烟,才想起时间已经不早了,连忙把围在四周的一群人都轰散了,催促阮暮灯快回家去。
“你出门那么久,家里肯定乱套了,冷锅冷灶的也没法烧饭,呆会儿奶奶家送点儿饭菜过来,你们今晚先对付着。”
阮暮灯笑着道谢,接受了老太太的好意。
终于从村民们的围观和寒暄中脱身的阮暮灯和萧潇,沿着一条小河,朝着村子东面行去。
这条小河是阮家村主要的农作物灌溉水来源,村民们都十分珍惜,水质保护得很好,河水清澈见底,还能看到一些小鱼小虾游弋其中。
阮暮灯注意到,萧潇似乎对村里的道路并不陌生。
虽然自家师傅一路上都兴致勃勃地到处打量,但明显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了,在经过一颗巨大的落叶榕的时候,阮暮灯看到萧潇抬手拍了拍树干,小声嘀咕了一句,“已经长这么粗了……”
他想起在郗家村第一次见到萧潇的时候,当时他就觉得这人有些莫名的眼熟,却一直到今天都始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
后来萧潇道破了他的出身,又忽悠他说自己是个专门研究民俗学的自由职业者,以前曾经走访过这一带的不少地方。虽然后来证明所谓的“研究民俗”是骗人的,但后面半句却应该是真的。不过阮暮灯自问记性一直很好,小村庄又极为封闭,若是村里来了陌生人,只要他曾经见过一面,应该都不会忘记才对。
……所以,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时候来过村子里的?
阮暮灯故意放慢脚步落在后面,让萧潇一个人走在前头,蹙起眉思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