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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楼下231宿舍里,陈彦正垂眸望着对面床上的程明雀。
家雀儿出事的时候是9点整,到现在正好是5个小时,按照以往6个小时起尸的规律,还有1个小时,他就能看见对面的小朋友坐起来冲他打招呼。
陈彦垂眸拧开桌子上的水,压着唇边轻抿了一口。
人在独处的时候总能想起很多东西,比如曾经的两小无猜浓情蜜意,比如当年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不过这些都和程明雀无关,它们属于另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有着和程明雀如出一辙的样貌,甚至连嘴角小巧的酒窝都刚好是同样的形状。
那是个老套的爱情故事。
陈彦起身,拉上了房间的窗帘。
落难的富家公子逃难到了肮脏腐臭的边陲小城,他的钢笔成了盗贼眼中的珠宝,领结成了乞丐眼中的金矿。他一路逃,一路哆哆嗦嗦地东躲西藏,他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幼崽一样,会因为当地居民的一个眼神就恐慌。
他明明身无长物,却像坐拥着万贯家财。那些蹲坐在黑暗中的贫民有着比夜狼更凶狠的目光,藏在树叶和雨水混浊的泥地里,散发出血液的芬芳。
在此之前,少爷从来不知道人骨可以称量。
在此之前,少爷从来不知道人皮怎样才能剥出完整的一张。
他在短暂的流浪里见识了人世间最可怜也最可悲的一面,在废都的荒土上窥见了贫穷带来的悲凉。
如果不是那个满脸泥浆的小姑娘,他可能会枉死在废都的大街上,他的尸骨会被曝晒上三天三夜,而后被蹲守的捡尸人刮分得剩不下一斤半两。
是小姑娘救了他。
贫民窟里的小姑娘有着和大城市的小公主们截然不同的狠厉,她会用软弱作为武器,用语言作为利刃,用白皙绵软的柔荑握起冷硬而生锈的钢刀,一点点榨取生存的权利。
她教会了少爷生命远比尊严重要,教会了少爷欲望等价于要付出的代价,教会了少爷阳奉阴违和不择手段,教会了少爷什么叫爱与希望。
她说:“我有个弟弟,名字叫雀。我希望他飞出去,就像那些在泥地里啄食的小家伙一样。”
说这句话的时候,小姑娘正披着衣服坐在废墟中的阳光里。她的身下是坍塌的瓦砾中唯一一块保存完好的砖墙,头顶是杂乱的钢筋水泥中切割下来的“窗”。
这里是废都的“安乐窝”,是人们“释放私【欲”的地方。漫布在空气里的腥膻味揉着永远散不去的血腥,黏成地面上污浊的花纹,15岁的小姑娘有着最娇俏也最柔软的身段,斑驳的背脊上殷红的血迹就像盛开的曼陀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