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上是他父亲的人坐在窗前,太阳从那身后的窗户照了进来,亮的晃眼,隐没在光晕里的人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你要继承家族的荣耀。
画面一转,又到了一张苍白的床前,躺在床里的女人用细长枯干的手拉住他说:你要活下去,里德,活下去。
套着白大褂的男人将数据报告推到他面前,轻声说:保守估计,最多两年
里德在纽约下了飞机,时间还很早,上午九点左右,先前就考虑到飞机晚点的可能性,所以到哥谭的机票他买到了下午。他准备先吃点什么垫垫肚子。
纽约还在重建,工人们在残破的大厦里修修补补,高楼林立的城市中依然有许多正在修建的钢铁大厦。
里德在报纸上看到过,两个月前外星人入侵了纽约,在这个城市里大肆破坏,最后被一队叫做复仇者联盟的超级英雄打败了当然这又一次在时钟塔掀起了狂潮,所有学生都在讨论这些事,里德代课时还被学生追问过类似外星科技、现代科技与现代魔术科的关联性,北欧神话之于北欧诸神而言是否有精神信仰因素这样的论题,上一次他们这么疯狂还是三年前的超人事件。
他曾经痴迷于探寻魔术的根源,也见到过在历史中留下传说的英灵们回应召唤,了解到世界隐秘一角里更多种族的存在,甚至他自己本人多多少少也与异类沾亲非故。但是直到最近几年,来自宇宙中的的其他生物出现,他们展现出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他们开始破坏也在努力拯救,他们试图创造新世界也改变了旧世界。里德望着夜幕里零星闪烁的细碎星光,忽然意识到,时代真的变了。
他小时候的睡前故事不过是披荆斩棘打败恶龙的勇者,现在孩子们的睡前故事则是拯救了世界的正义联盟,和另一个拯救了世界的复仇者联盟。
可即便受到了重大的创伤,这个城市仍然忙忙碌碌,来往行人匆忙冷漠,他站在那里,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选修过天体学,第一堂课讲师就同他们说:星辰各自有轨迹,或爆炸、或坍缩、或新生。人类便如同星辰一般,每踏出一步便是一个因,也必将结出一个果。
里德站在人行道边上等待红绿灯,嘈杂的人声和机动车引擎的声音一块儿涌了过来,他随着人群,拖着不大的行李箱,一脚踏入了另一个洪流中。
第2章
你要住在哥谭?不行绝对不行!
里德坐在露天咖啡店前,慢吞吞地用叉子蹂躏盘子里的意大利面,电话那头的女人忽然拔高了声音,他忍不住将手机拿远了一点,等声音不再炸耳朵后下来才拿近了说,非常不幸,我名下仅有一份房产,就在哥谭。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会儿,女人语气沉重地说,你根本不知道你会在那里遭受什么样的折磨。
里德扬起了一边的眉,平静地反驳,艾米女士,我在那里住了七年。更何况普通犯罪者怎么可能打得过一个魔术师呢。
那都过去二十年了,哥谭可是犯罪之都!艾米抓狂地说,她实在担心自己手底下为数不多的畅销热门小说作家的生命安全,为什么一定要回去哥谭住?以他之前赚的钱都足够买下纽约或者大都会的几栋高级别墅了。
哥谭一直没变过,七岁的我能活下来,二十七岁的我当然也可以。
可是
别担心了,我会按时交稿的,有必要我也会去出版社,你们的本部不是就在大都会吗?离的很近,放心吧。里德打断了自己责编的忧虑发言,说完就将电话挂了,顺便还将她的号码丢进了黑名单,让她冷静几天再说。
有人说,我们的世界是由极端、未知和非常不可能发生的事物主导的。
就在里德抬起头时候,他明显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断裂声,前面还在新建的大厦顶层,起重机吊着的一捆分量很大的钢筋上,系住的铁索断裂开来了,已经被拉到三十多米高空的钢筋正在匀速下降。
里德站了起来,没有人看到,在他米色风衣下,左手臂亮起了繁复的魔术回路,下一秒他就消失在了原地。
庆幸那正下方并没有太多人,里德一把捞过一位年迈的老人和黑人青年,而他身后,钢筋在距离地面还有一厘米的地方稳稳停了下来,随后一阵清风从那底下散开,钢筋哐当一声平稳地落在了地面上。
四周才忽然从愣怔中回过神,片刻后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被他一把薅到边上的青年努力将自己的下巴合上,wow!thanks bro!
青年从那股劫后余生的后怕中缓过来了,兴奋地在里德背上拍了拍,你是新的超级英雄?刚才那个是你的超能力?so cooooooooool!
不、只是举手之劳,我不是超级英雄。里德被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到了,尴尬地解释,余光看到了有人拿手机录下了刚才那一幕,心想幸好出手前用魔术影响了他人感官,在电子设备和路人看来他应该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众脸,毕竟身为魔术师,最重要的就是隐蔽自己的身份。
这时他手忽然一紧,另一个被救下的老人用力地反握住了他的手,里德偏过头看那老人,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您没事吧?
我老人干涩的喉咙咳了几下,用力眨了眨眼,谢谢你小伙子。
他终于松开手,有点迟钝地愣了一下,伸手在西装里摸了摸,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张名片,递给里德,我是阿克塔工业的科技顾问,如果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华兹沃斯弗格斯。
里德看了看名片,冲老人点点头,收进了口袋里。老人笑了起来,浑浊的眼睛在那一刻似乎亮了些,随后和他道别。
而里德,前时钟塔名誉讲师,副业是全球畅销小说作家,在退休之后,副业变成主业,就在他准备开启全职作家的生活时,出现了一个新的副业超级英雄。
他面色复杂地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群,和试图想上前和他合照的人,最后决定还是风遁。
人们只觉得一阵风在眼前卷过,纽约的新晋超级英雄又不见了。
里德飞速回到自己的午餐边,才吃了两口的意面没被收走。他平静地坐回位置,假装自己刚才只是去洗了一个手。
至于超级英雄?
那是什么?他不过是个刚回故土的退休讲师罢了。
下午,里德在纽约里逛了一会儿,随便买了些可能会用上的小玩意儿,就跑去赶下一班飞机了。
这次一切都很顺利,飞机没有延误,准时起飞,准时降落。
哥谭和他离开的那一天似乎没有任何变化,依旧是阴沉的天,湿润的空气,空气里飘散着烟味与铁锈味,外形算不上可爱的滴水兽坐落在哥特建筑的屋檐上。
里德打了一辆的士,报出地名后,就靠在后座上望着窗外出神。司机阴沉的目光从后视镜看过来,很快又移开。
那地方闹鬼,我们一般都不去的,你得加钱。司机的声音又沙又哑,一听就是老烟枪了。
三倍。里德说。司机探究的目光再次从后视镜传来,里德歪歪脑袋似笑非笑地回看过去,将司机盯得心里发毛
那我给你送到附近。司机咬牙一打哆嗦,怕他反悔似的脚踩油门,在红灯来的前一秒冲了出去。
世界上的确有鬼啊死灵什么的,它们汇聚在各种堕落阴暗的角落里,蚕食着人类的灵魂。按理说,以哥谭这个民风淳朴到全世界都有所耳闻的地步,这座城市应该早就被恶魔占为己有,彻底沦陷为一座死城了。但哥谭没有,甚至干净地过分了,至少里德一路经过,感受不到任何属于灵的气息。
这太神奇了,难道哥谭已经堕落到连恶鬼都不愿意来了吗?还是说哥谭那些疯子疯起来连鬼都一块儿迫害?
里德下了车,拖着行李箱往自己记忆中的地址走去。
这儿是住户区,不过近些年来搬出去了很多,显得街道空荡荡的,路牌也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歪歪扭扭的长满了铁锈。
送他来的司机说这里闹鬼。那时司机将车停在这条路前面,抽了一根烟,他问里德,你看到前面的雾了吗?那雾会吃人。司机说着,降下了车窗,眯起眼睛望着朦胧的路灯说,无论是路过的人还是那里的住户都时不时会被那雾吃掉。虽然过一段时间他们又会从雾里出来,但是回来的人都在说,他们被困在里面了,被困在这条街道上不停打转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街上非常安静,每个房子前都挂着几盏亮色的灯,那是为了让迷路的人能找到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