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聊天的时候,能感觉到他的经验很丰富,而我像个青涩的毛头小子,他让我叫他宝宝,第一次叫有些不顺口。
以后可以试着叫他,如果能让他开心的话。
今天近距离看了看他,发现他的唇好软啊,都怪我上次没好好尝味道,不过以后机会会很多啊,嘿嘿。
就连脸上的那颗痣也好可爱,真的很可爱,不骗人,就是那种圆圆的可爱。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么可爱的东西啊!
唉,怪我,都怪我,怪我没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写到这里,我想想都好庆幸啊,他对我说他不打算留下来了,还好我手脚够快,把他收入囊中了。
看到他送野男人出门,我这个心真的,怎么说呢,他毕竟爱了我那么久,不是——划掉,以后都不能说这种得意忘形的话了,切记切记。
虽然后面我们没有续约离婚协议,但我想应该是他不放心我,怕我是他一手掌控不了的男人吧!
唉!那接下来我就要好好对他,用心把他留下来了。
很神奇,本来下午心情很不开心,为什么现在却觉得每一个地方都是冒心心?
刚刚咬着笔尖想了很久,我突然有答案了。
“林遇安,对你,我有着无法从其他途径来解释的好感。
我甚至一度以为自己脑袋里长了一只叫林遇安的地鼠,你每天从这个洞里出来,又从另外一个洞里钻进去。
我满脑子都是地鼠洞,而每个洞里都有你。
我差点就买药来杀死你,但这太牵强了。
我思考了许久,得出唯一结论。
我想,我或许是慢慢喜欢上你了吧!”
——《韩·当代鲁迅·冬阳》随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