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道:“无可奉告是什么意思?明歌小姐,你身为公众人物,有义务配合我们媒体的采访!”
明歌口齿清晰地道:
“好,既然如此,我就索性在这里,将话一次性说清楚——”
“人不是我撞的,我无罪,不必负任何的责任,一分钱都不会出。”
“同时,也没有向你们交代的义务,更不是你们用来博取大众眼球的工具。”
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红星商场地下车库出口设有摄像头,警察一来,调出监控,她有罪无罪,自然一目了然。
她这完全是无妄之灾。
明歌说完,被隐隐指责为写假新闻博眼球的媒体记者们,忍不住脸色齐齐一变。
突然间,一旁冲出来几个人——
“就是你撞了我妈?!”
“警察还说不是你撞的,全都是狗屁!一定是你们有钱人的把戏!”
“告诉你,这事儿没完!”
“赔钱!必须赔钱!”
冲出来几个人,正是那位大姐的儿子儿媳与弟弟。
明歌被撞得隐约一踉跄,就见他们在记者面前哭诉起来。
记者见有这样的猛料,立刻“咔嚓”“咔嚓”“咔嚓”地按下快门,将话筒不断地往前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