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众人内心疯狂os。
明歌一怔。
因为她喜欢睡醒了,光着脚踩在地上,通过主卧的暗门,到隔壁衣帽间里换衣服,就算整个夜宫常年恒温在26°,赤足却还是会受凉,宫夜宴就让陈伯在整个衣帽间的浅色大理石地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绒毯……
地毯每周一换,在阳光下晒过,有一种蓬松柔软的味道。
当然……
就像他们内心os的,不仅看起来很贵,实际上也很贵。
工作人员们的鞋子在外面踩过,如果就直接踩进来的话,应该会留下印迹,虽然可以清洗,但就怕清洗不干净。
毕竟,这是世间最纯洁无瑕的白,一旦被污染了,就很容易能够看得出来。
而且清洗的工程,也会给夜宫的佣人带来多余的工作量。
明歌张了张口,说:“还是换一个吧。”
陈伯立刻命人拿来与人数等同的拖鞋。
没有人责怪明歌矫情——让人踩一下怎么啦?
因为这一室漂亮蓬松的雪白,令人心里充满了柔软之意,就算是杠精都不忍心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