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跟经纪公司签约时,要求她们甜心少女女团三人必须单身,至少在合约期间不能谈恋爱,更不能让粉丝发现她们跟某某某谈恋爱,否则违约将会赔偿大量的违约金。
其实,无论站在经纪公司的角度考虑,还是站在她们那时的年龄上考虑,合约期间不得谈恋爱的规矩,都不是那么的不近人情。
那时候,无论是明歌、郁若薰、还是姜星尔,都才是十七八九岁的女孩子,年轻美貌如花,可能思想上都不太成熟,没有必要那么早谈恋爱。
合同的事情被江照给发现,他主动向姜星尔提出分手——他知道姜星尔一定舍不得,就快刀斩断麻,自己先说。
音乐也是姜星尔的梦想,他怎么能因为自己,让喜欢的女孩陷入为难之地呢。
姜星尔却不同意。
在她心里,没有谁比江照更重要。
就算是唾手可得的坦荡星途,她也宁可舍弃。
最终,姜星尔和江照成为不能见光的地下恋人。
那位富二代的疯狂追求,不是姜星尔的甜蜜,而成了她的烦恼。
姜星尔不止一次拒绝过。
那个富二代是京城某个二流家族的独苗苗,从小顺风顺水,心高气傲的豪门阔少被拒绝一次两次是情趣,多了就不免恼羞成怒。
富二代追求姜星尔大张旗鼓,没追到被一群狐朋狗友嘲笑,对姜星尔心生恼怒,气她不识好歹,在狐朋狗友的怂恿下,富二代一怒之下将姜星尔绑架到某间地下酒吧,试图——强j。
江照提了刀孤身过去,将那富二代给——捅死了。
这下,闯下弥天大祸。
ps:眼睛揉了两下肿起多高,现在只能眯成一条缝,都睁不开了,今晚渣更,明天六千,嘤嘤嘤(?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