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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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倒是很巧,不只是你,我还看到几个同学。”说着朝小礼堂边上指了指:“看,那个是刘妮,那个是孙晓红...”

毛思嘉一个一个看过去,逐渐对上了大家读书时候的样子。

北京这个时候不算大,但那是和几十年后相比,真要说一个人口大几百万的城市怎么也不能说小了。之所以今次这么巧,小礼堂遇到好些老同学,很大原因是大家都住在这附近——当初读书的时候都是就近分配,现在是鲁迅中学附近的小礼堂,自然也就是中学同学们家附近了。

彭小勇瞥了一眼旁边的孙继东,毛思嘉结婚的时候他没去,这几年两人也没碰过面,但他知道毛思嘉已经结婚了——他和毛思嘉就算没见过面,也是有重合的圈子的,一个是同学圈子,另一个就是住在同一片了。

彭小勇自己也结婚了,但陡然间看到曾经的暗恋的女同学,脚下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来。

天气已经很冷了,甘甜穿了雪白的大衣,头发用鱼骨辫编着,露出漂亮娇美的脸。因为小礼堂暖气供应不太行,室内温度并不怎么高,刚刚写字的手红红的。她一边和彭小勇说话,一边捧着手呵了口气。

“这是我爱人孙继东,你应该没见过——继东,这是彭小勇!我小学同班同学,初中不在一个班上,但也是同一个学校的。”

孙继东觉得彭小勇有几分眼熟,想了好一会儿,亏的他记性好才想起来,是思嘉的葬礼上...这个人来过,以同学和朋友的名义。参加思嘉的葬礼他和其他人差不多,显然是有些伤感的。

不过这也正常,所以他也没有更多的印象。如果不是那一场葬礼实在是印象太深刻了,几乎是刻在他的脑海里,对于这个一面之缘的男人他恐怕早就忘记了。

但现在他可能要改变一下印象了...彭小勇看着毛思嘉的眼神不能说有多露骨,至少是透露出了一些讯息的。

别人看不出来,但孙继东不可能看错——如果有一个人也特别关注自己爱着的人,当事人会敏锐到难以置信的程度。简单来说,情敌雷达响了!

当然,彭小勇可不是什么情敌...他已经结婚了,在过去不长不短的岁月里,他承认他对毛思嘉是有过暗恋的,但也就是这样。少年时的暗恋不能不当回事儿,但也不能太当回事儿。

从情感上来说,这是纯洁、美好,可能长长久久都不能忘怀的。但从实际上来说,也就是起一个回忆作用了,过日子还是要脚踏实地,该怎样就怎样。

所以彭小勇并没有别的意思,之所以‘不由自主’地走过来,很大程度上也算是曾经的少年时代最后一点儿残留...少年时代是彭小勇最激情燃烧的时候,真等到参加工作了,他也和他曾经鄙视的大人一样变得谨小慎微起来。

现在想一想,同样是激情燃烧岁月的一部分,也只有毛思嘉始终没有丝毫改变了。

其实在叫住毛思嘉,和她打招呼的一瞬间,彭小勇是有些后悔的。因为他担心真的走近了再发现,暗暗渴慕的少女已经面目全非——这并非杞人忧天,距离他们离开学校时间已经过去七年多了,当初的同学都参加工作,女孩子们大多数业已结婚。

到了这个时候,和曾经的差别就大了。

彭小勇能见到不少以前的同学,这种差异巨大的对比他是见过不少的。

如果一直不再见,那曾经暗暗的、小心翼翼地关注的那个人就始终是记忆中的样子,永远不会改变,成为少年时代永恒的美好。但如果见到改变的现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是少年梦碎,是永远不能再回去!

但招呼已经打了,只能硬着头皮走近。

然后就是毛思嘉叫他的名字,嫣然一笑——然后一切都不重要了,好像时光从没有走动,一切都还是很多很多年的样子。当时他和很多男孩儿一样喜欢这姑娘,但谁都不敢说,只敢私底下开玩笑。

当时初中同学们,男生有一个算一个,少有私下没说过毛思嘉的。

越是不许、越是压抑,就越是压不住...这就是青春洋溢的少年时代。

彭小勇在说再见之前深深的、深深的看了毛思嘉好几眼...他这时才反应过来,他曾经喜欢的姑娘有多幸运、多特别...这么多年了,她真的一点点改变都没有,哪怕结婚了也一样。

真不知道该说是她太幸运,还是和他结婚的男的撞大运。

或者两者都有。

“他...喜欢你?”孙继东在回家路上忽然冷不丁地说了这一句话。

没头没尾的,但毛思嘉知道他说的是谁。有些好笑地纠正:“是过去喜欢过...嗯,这种事有什么奇怪的?年纪小的时候都会喜欢学校里长得好看、学习好的女孩子,我当初也算是很多男同学的暗恋对象呢!”

现在应该成了美好的青春回忆。

相比起这个时代的人,毛思嘉对这一点显然看的开的多!

她长得好看,擅长学习,还会表演才艺...这样的姑娘在学校里,也就是现在风气保守,这才没人给她正经告白——上辈子她的情书可是收到手软,至于当众告白什么的,她也早就完成数杀了!

然而不管怎样,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是少年时代的涟漪。

“我以为你早就知道的...”毛思嘉歪头看着孙继东。

孙继东确实早就知道,也不在意这种事...这种事也没法在意,难道还拦得住别人对毛思嘉有好感么?

但知道一个以前就见过的人其实喜欢着毛思嘉,这种感觉终究微妙——如果不是自己,大概也会有很多人愿意去改变思嘉的人生,抢在所有人之前和她在一起吧。他似乎只是因为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运气,所以得到了很多人不能得到的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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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高考就像是一粒石子投在河中,打乱原本还能维持平静的年轻人们。几十年后的人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一年一切开始改变,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却不一定有那么明显的感觉!是高考提醒了相当多的年轻人。

时代终于变了!

其实参加这一届高考的年轻人普遍没有意识到这一届大学生能获得怎样的红利,更多人选择参加高考只是因为这次可以择优录取,而不是地方推荐上大学。

对于在城市里有工作的年轻人来说,他们中比较敏锐的已经感受到了这一届大学生不同,于是面对风起云涌的社会思潮,他们选择站在风口浪尖上。然而更多的考生来自于下乡知青——当然是下乡知青,过去十年中绝大多数的城市知识青年都离开了城市,从这个角度来说,适于参加高考的年轻人也是农村居多。

比如北京吧,除开毛思嘉他们那一届,这十多年的毕业生都被分配出去了!最多就是早些年的分的远一些,近些年的知青大多就近安排在靠近北京的农村。

但不管怎么说,知识青年们肯定是想要回城的!

不管当初是主动,还是被迫,离开家这么多年以后,就没有不想回去的!这个时候日子苦归苦,城市居民的生活还是要远好于农民的,而农民又普遍比下乡知青好一些,毕竟他们是一大家子互相帮衬着生活,又有本乡本土的人互相招呼,知青们可没有这样的好事儿。

知识青年都想回城,但出来容易回去难!

想要回去?根本没有政策!最多就是一些人以治病之类的名义回到原本生活的城市,毕竟乡下可没有条件治大病。但这种做法不能长久,回到城市之后也得应付各种检查。再加上回城之后也没有工作等原因,除非是家境特别好的,不然还是得回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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