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针对他们关系变更之后的权利义务的界定,合同也不长,大概就一百来页吧。
这究竟是何等的小心和守法,给个机会还得签这么厚的一份合同?
合同是用端正的字体写在手工制作的纸张上,每一处细节都透着贵气和认真。
毕竟在这个时代,绝大部分合同只需要在星网上传输文件签字就行,只有贵族才会在重要事情上遵循一直流传的古代礼仪,用纸张签写合同。
待郑星洲一目十行的翻完合同里的小标题,半本都是关于他的义务的界定,剩下半本都是仲煜城拥有的权利,光看标题就足够他闻到这合同里的不讲理。
更别提最后两条勉为其难要求的仲煜城应尽的义务:定期和郑星洲发生肉体接触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及重要纪念日给予惊喜。
这股浓浓的被包养的感觉,应该不是他的错觉?
忍着这一言难尽的心情,郑星洲试图在目录里找到他拥有的权利,没有,半个字都没有。
郑星洲不动声色的飞快翻了一遍整本合同,发现不是他眼花,是真的没有。
不仅如此,他还在合同最后一页上,发现了一条霸王条款,该条约规定只有甲方,即仲煜城先生有权单方面中止《拟仲煜城与郑星洲关系变更条约及附录》。
这很ok,郑星洲平复了下心情,不就是卖身契嘛?
要知道对他所了解的仲煜城来说,人家愿意跟你签个合同,已然是十分尊重人的表现了。
这绝不是一个贱受的觉悟,而是对方真的有这么谨慎。
待他翻完整本书,仲煜城才开口道:“既然你已经上了我的床。”他的语气中没有鄙夷也没有多余的情绪波动,十分客观:“失去你这样一个属下,确实是一件憾事。但如果你更喜欢这种……”他停顿了下,搜寻了下词语:“肉体关系的话,我也希望能尽量让你没有什么遗憾,起码能有段难忘的回忆。”
瞧,就这还是看在郑星洲兢兢业业的为bos干了六年活的份上,简直让人为bos的宽宏大量而感激涕零。
听着仲煜城话中的意思,郑星洲翻回合同第一页,其中有一句明确的定义:甲方与乙方关系从上下级转变成为包含肉体接触的情人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他签下这份合同,那他将不再是仲煜城的属下,也不再需要替他办事,一旦仲煜城单方面终止合同之后,他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自由身了!
简直是替他量身定做的合同,完美符合他的所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