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谁!”秦铮不看他。
听言摸摸耳朵,看到他手里抱着的女人衣物,顿时一怔,“公子,您怀里怎么抱着听音的衣物?你要帮听音洗衣服?”
秦铮低头看了一眼,面色染上奇异的颜色,没说话。
“我的药快煎完了,您给我吧!我以前一直洗您的衣物,如今帮听音洗,手到擒来。您没洗过衣物,不会洗。”听言拍拍手上的灰,向秦铮走来。
秦铮立即抓紧衣物,对他瞪眼,“你洗什么?好好煎药。这衣服扔了再换新的就是。”
听言骇了一跳,立即道,“公子,女儿家的衣物怎么能随便说扔就扔?再说听音的衣物可都是一件好几百俩银子啊。”
秦铮面色一僵,目光扫到衣物染的血红上,想起了什么,抿了抿唇,“那就我洗。”
“您不会洗啊。”听言惊异地看着他。
“不会洗不会学吗?”秦铮丢下一句话,抱着衣物走进了洗衣房。
听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呆了半响,听到洗衣房传出水声,他才恍然想起,如今公子和听音的关系不一般了,乐意做某些事情。他嘎了嘎嘴,回了小厨房。
谢芳华没力气没精神地窝在软榻上,身上盖了薄薄的被子,听到外面的对话,脸色涨红,又涨紫,又涨白,许久后,她吸了一口气,又吐了一口气,任命地闭上了眼睛。
她是听音!秦铮的婢女!侍候他这么久,他为她做些事情是应该的!
她现在不是谢芳华,不是忠勇侯府的小姐,不是膏粱锦绣府邸里守得闺仪的女子!
所以,即便秦铮帮她洗血衣,也没什么!
一炷香后,听言端了一碗药从小厨房出来,径自来到洗衣房门口,向里面看了一眼,顿时睁大眼睛,“公子,您会洗衣服啊?”
秦铮抬头瞅了他一眼,脸色潮红,没说话。
“洗得还不错!”听言嘿嘿一笑,见秦铮要黑脸,他立即收了笑,试探地问,“药煎好了,是我给听音送去,还是您送去?”
“你去!”秦铮继续洗手里的衣物,搓得有些用力。
“好嘞!”听言得了话,端着药碗立即走进了屋。
来到中屋门口,听言刚要闯进屋,想起什么,伸手敲了敲门墙。
谢芳华“嗯”了一声。
听言立即挑开帘幕,走了进来,见到谢芳华没精打采地躺在软榻上,顿时笑了,走到她面前,将药碗递给她,“听音,药好了,你赶紧喝了吧!”
谢芳华知道是治风寒的药,接过药碗,张嘴往嘴里灌。
“公子在给你洗衣物,你知道不知道?”听言悄声问。
谢芳华手一顿,她自然知道,怎么可能不知道?
“哎,这么些年,我可从来没见过公子洗过衣服。他的所有衣物,都是我洗的。我一直以为公子不会洗衣物,以往落梅居就我们两个人,公子不想别人碰他的衣物,都丢给我。有时候公子闲得无聊,我洗衣服,他就在旁边看着,要么和我聊天,要么玩水,可是也没动过一个手指头洗衣。我一直以为他不会洗。哪曾想到,今日算是让我开了眼界了。公子洗衣服,不仅洗得好,还洗得快。你那一堆衣物,才这么一会儿,如今就剩一两件了。”听言感慨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