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好像幻听一样,我费力的抬起头,看见一身运动装的越前龙马踩着地板站在门口,“怎么不进卧室?”
我都没有听见他开门,抽了张纸擦鼻涕,含含糊糊的嘟囔了几句,看着他换上拖鞋,把球包搭在墙角,冲我走过来。
“你休息啊,”我把揉成一团纸巾扔到茶几上,“怎么没提前说一声。”
他探了探我的额头,皱起眉头,“就几天,你进去睡么。”
“不,”我张开手臂,“抱我。”
我和龙马的关系很简单, 我之于他大概是朋友和情人的双重身份。 中学里我们本没有太多交集,但自从有天在树下他帮我拿掉甲虫以后, 我就一直在天台吃午饭,有时会碰到他悠闲地享受他的午休时光。第一次推开天台的门看到他的背影的时候我本来想走开, 他侧过头来看到我, 叫了一声越水学姐,就此我们的天台革命友谊建立了起来。我们可以整整一中午不说话, 龙马大咧咧的躺在阳光下面, 而我靠在阴凉的地方吃便当,嘲笑他像一只营养不良的海狮。
后来我去了美国读书,龙马从中学毕业以后也基本常驻美国进军职网。我第一次在家附近的网球场见到他的时候差点没有认出来, 不过几个月的功夫他长得好高好高,身材瘦削有力,戴着他的白帽子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在打球。 我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看着他嚣张的笑容和金色的猫眼, 臭屁的样子还是那个中学在天台睡觉的臭小鬼。 他走到场边休息的时候看到我, 好像没那么惊讶, 扬起一遍的嘴角,把擦汗的毛巾往椅子上一丢就向我走来。
“你居然还戴着这顶帽子,”我微笑的开口,“好酷啊越前学弟。”
他走近我,一只手撑住网球场的铁丝网,“好久不见,你果然在这里。”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说果然, 但是从那天我们交换了美国的号码以后,联系开始多了起来。他发短信说想要吃我做的炸豆腐,我就邀请他周末的时候来做客,“你下午打完球以后来好了,也欢迎你的朋友凯宾。”他回了一串省略号,过一会儿又回了一句,“他不来。”
那天天气不太好, 下午天阴沉沉的, 到了4点开始下小雨, 我打给龙马想问他有没有开车过来,刚拨过去门铃就响了。他可怜兮兮的站在门口,一头墨绿的头发和身上的t恤都湿的很彻底。“快进来吧,”我赶紧给他递上毛巾,“怎么没开车来。”他撇撇嘴,也不回答,站在玄关拿着毛巾和他的网球包,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金色的瞳孔里面有种隐秘的光。我看他不搭话的样子,心想还是小孩子,淋了雨就委委屈屈的像只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