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鹤姿:“我观你剑中有真气,应是剑气双修吧。”
沈知秋:“算不上,我剑道不过学了皮毛。”
方鹤姿:“你反应尚可,剑招却实在是乏善可陈。”
沈知秋有些羞愧,方鹤姿却已经扬长而去,空留一头白鹿,温顺地伏在了台上。
到底沈知秋和方鹤姿之间具体发生了何事,早已经没有人能说得一清二楚,只记得此后第二天,沈知秋牵着一头白鹿找到了暂居城内的方鹤姿,两人便就此成为了朋友。
方鹤姿的天赋和武艺都远超旁人,在燕城可谓是鹤立鸡群的存在,沈知秋常与其论剑切磋,燕城人也时不时能得其指点,久而久之,声望日隆。
过了些日子,方鹤姿便有些耐不住了,邀了沈知秋出城游历,沈知秋亦欣然应允。
两人便几乎踏遍了燕城附近的各种小门派,小门派里的功夫比燕城更为不如,连沈知秋亦会感到兴趣缺缺,方鹤姿却不然,总是性质盎然地递了战帖,再挨个把人打趴下。
沈知秋对此很是不解,方鹤姿却说:“他们天资愚钝,技不如人,练剑不过是浪费时间,不如不练!何况,能输在我手上,是他们的荣幸。”
沈知秋:“可是,我也曾输过……”
方鹤姿笑道:“你不一样。”
沈知秋便暗自快乐了起来。
那一日的事,沈知秋始终记得很清晰。方鹤姿将一个手下败将踩于脚下,神色淡淡,语气更是云淡风轻,却不知为何从头到脚透出一股生人勿近的倨傲来:“这关外,留一个燕城就够了。”
沈知秋和方鹤姿之间,一向是方鹤姿负责说,沈知秋负责听,所以,此时沈知秋虽然没懂他的意思,但仍然不妨碍他继续聆听。
方鹤姿却把他的沉默当成了默认,笑道:“你是我的朋友,自然不能偏安一隅。”
沈知秋见他整张脸都被剑光映得明暗不一,却仍然笑容莞尔,遂觉快意江湖,不过如此。
此后,沈知秋邀方鹤姿担任燕城副城主,方鹤姿推辞多次,未果。
方鹤姿:“难不成……你以为我会一直留在此地?”
沈知秋心下有些失落。
方鹤姿笑道:“你这表情……”
沈知秋:“?”
方鹤姿:“唉,我就答应你一回吧,反正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一年来燕城发生了许多事,好的是在方鹤姿的帮助下,燕城蒸蒸日上;坏的是沈知秋的青梅竹马们纷纷各奔东西:作为青梅的纪昭举家搬迁,作为竹马的宓临外出游历,唯有游茗一人留在了燕城。
沈知秋本想为他们送行,可是纪昭走得太早,宓临走得太急。
纪昭自小就是一个极善解人意的女孩,她离开的时候,他和方鹤姿还在城外,忽遇大雨,方鹤姿无论如何是不肯赶路了,于是两人便耽搁了半日光景;等他总算赶回来的时候,纪昭一家早就走了,托了宓临给他带话:保重。
不久以后,宓临也走了,宓临是个爽朗干脆的人,一挥手便出了城,连回头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