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是说格林童话里的怪物都是真的,格林是猎人专门追杀维森。至于汉尼拔,是说食人魔的故事。”麦克认真的说着,还不忘记看肖总的反应,可惜注定是要失望的。
“突然问我这个做什么?”肖总眨巴眨巴眼睛,怎么听都是两部很蛋疼的剧,他亲爱的居然口味这么重?!
“没什么,挺有意思的,推荐一下。”麦克不能跟对方说实话,只能拐弯抹角的说道。
“是吗?那等我有空也看一下。”肖总一点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显得他多无知,不行,太影响他形象了。
试探了半天也没试出什么来,麦克败下阵来,还被老板拉上去吃饭,一吃就吃了好几个钟头,至于为什么呢……
吃的是法国菜啊!不慢才怪了!
麦克觉得,还不如去吃路边摊呢,心累……
当然了,他也不能否认,这菜真的做的不错,对一个吃货来说,味蕾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只是吃法餐的礼仪太烦了。
然后等待他们的就是加班,陪老板加班那真叫一个无怨无悔,你敢抱怨吗?
下班已经快八点了,错过了晚饭时间,因为中午是老板请的,麦克很豪气的说请吃晚饭(夜宵)。
就这样,两个西装革履的人,就坐在那路边摊——撸串。
麦克可不是什么路边摊都吃的,这是他以前经常吃的,果然对夜宵的热情,一直都像是个迷,明知道这夜宵不太好,还是报以极大的热情,特别是撸串和小龙虾。
谁能想到早几十年大家都嫌弃脏的小龙虾,会真正的上到大家的餐桌上来。
“怎么?不习惯吧?”麦克扫了肖总一眼,总觉得,老板和大排档一点也不搭。
“呵,倒是真没来过华夏的摊档吃过。”肖总回望着麦克说道。
“哦?”麦克一脸迷糊,觉得老板好神秘,好想回家肿么破?
“有时候,路边的美味并不比高档餐厅差。”肖总不理一脸疑惑的麦克,直接把他的高档西服给脱了,然后拿着筷子,就开始吃面前刚端上来的美食。
“你还会用筷子?”麦克惊奇的问道。
“这,很难吗?”肖总灵活的运用筷子,对麦克迷之微笑的说道。
“我只是有点惊讶。”麦克摇了摇头,他能说怪吗?老板就是老板,传说中的天才,用筷子这种小事,应该难不倒他。
“有心去学的话,并不难。”肖总这才把他会使用筷子的原因告知,“就是在国外,也是有华人的。”
“好吧,那就来尝尝我们正宗的华夏美食吧。”麦克想想也对,在外国唐人街可是一点也不少。
在正常人眼里,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肖总无论怎么看,都不会喜欢麦克这样平民的彻底的人,更不要说还是个男的。
望着老板西装革履跟这个环境并不融洽的样子,麦克有些迷茫,老板到底看上了他啥?
麦克除了颜好,其他基本和普通华夏男人的兴趣爱好差不多,他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图财?明显老板比他有钱,图脸?不是麦克谦虚,老板那颜值,绝对要比他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