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想起了第一次见方亦白的时候,就觉得他像只小兔子似的,白嫩俊俏却又害羞单纯,还容易受到惊吓。在一起之后,沈墨才渐渐摸到他的一点性子,害羞还是害羞的,却不是那种因为羞涩畏缩不前的人,相对来说他的情感表达很直白。
比如,他想要亲热,纵然脸红耳红的他也会跟沈墨表达恳求,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者直接行动,搂着沈墨亲吻。他从不会胆小的藏在心里,怯怯懦懦的。
他其实是一个目标性很明晰很强的人,只是平日里的羞敛很好的掩盖住了这一点而已。
近几日,沈墨照顾生病的他,愈发的感觉他望着自己黑眸里饱含的浓烈情意要迸发了,那种蠢蠢欲动的火热搞得沈墨心里直打突。
男人之间的发展本来就比不得女人的矜持,一个多月了,什么事都可以发生了。沈墨也有隐隐的预料到今日的状况,但还是极度的抗拒。
他现在想着抱着的想法就是,能躲一天是一天吧……所以最后,沈墨心口乱跳,顶着方亦白极度失落的眼神,硬着头皮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14、第十四章 ...
因为没有方亦白在身边,他顿时觉得呼吸都畅通了许多,一下子也难得的放松起来。
一放松,也忘记了自己要注意形象了。
正自在无比的沈墨完全没想到方亦白会跑来,听到门开的声音时,沈墨吓得差点被呛死,他连忙将碟子拿起,放下二郎腿,迅速坐直身体,拂了拂袖,做出翩然淡定之态,镇静的看向方亦白。
方亦白愣了一下,然后眼睛弯弯,掩唇窃笑起来。
沈墨也不确信他方才是看到了还是没看到,此时见他笑,神经又骤然紧绷了起来,警惕的望着他道:“你来干什么的??”
方亦白眼珠微微转动,蹬蹬蹬跑到床边,把脸凑过去,扯着他的手,“阿墨,阿墨,我怎么觉得我的头又烫起来了,你帮我摸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