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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撒娇[穿书]_130(1 / 2)

他激动的厉害,眼泪都要涌出来,奋力地朝前一跃。

随即便被一辆自行车撞倒在地上。

胳膊磕得生疼,包子也掉落在地上,他爬起来,就看见一只手朝他伸了过来,大概是眼睛湿润的缘故,他似乎一时看不清,就看见面前模糊的站着一个人,问说:“同学,你没事吧?”

十七岁的骆闻声,青春阳光,眼神明亮。

这是他平生第四次见到十七岁的骆闻声。

多么可怕的,自虐的执念。豪饮鸩酒,只为止一时的渴。

——

宋琛听着《微风细雨》,觉得自己写进去了。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

感触特别深。

他在电脑跟前趴了好一会都没起来。

他其实从动笔开始就一直在犹豫,余诺是穿越人的设定,是一开始就揭露,还是到最后再揭露。

关于叙述顺序,他其实做过好几种方案,最后还是选择用衰老做开头,穿越以后的相知相爱做主题,不过他本来是打算在写完全篇以后,在结尾部分再揭露从一开头开始,受就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件事,不过写着写着,就在这刚穿越的当口,就揭露出来了。

他很担心在知道这是周而往复的悲剧以后,还有几个读者会跟着读下去。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是一般的穿越文,有类似前世今生的梗,前世虐,今生甜,其实就是重生文的套路,读者看的时候不会觉得堵心,因为穿越过来主打相识相爱,按寻常套路这一世肯定很甜,结尾也会很圆满。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一次穿越回去,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饮鸩止渴的爱情,终将还是悲剧的循环上演,执念的或许很带感,读起来却很堵心。

因为知晓了结局。

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敢这样写。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好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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