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森是我在镇里最好的朋友,一样的没钱读书,一样的老实,一样的被人瞧不起,摘个词叫臭味相投,这是别人给我们的评价。
龌龊一点,说我是阿森的童养媳,每听至此,阿森都会皱眉,挥舞拳头叫他们别放屁,我倒是没什么意见,我喜欢阿森,做他媳妇有什么不好。
我们打光屁股的年纪就玩在一起,隔壁邻居的关系,图方便,有时候不是他妈妈养我们两个,就是我妈养我们两个,这是以前了,等我妈和我被他们骂婊子,阿森妈妈就不让阿森跟我一起玩。
妈会在背后啐一口:“都是下三滥的命,谁也别瞧不起谁。”
我讨厌她这样,不敢责怪骂她婊子的人,却要骂无辜怕被牵连的人,我讨厌,却不能怪,我甚至只能感激她,哪怕我到十八岁都以男孩面貌示人,她到底在保护我养育我。
阿森摸摸我的头,说我能这样想再好不过,阿森的父亲也很早就去世,他妈妈拉扯他长大,可阿森比我出息。
十岁捡破烂贴补家用,被那些老家伙追着打,鼻青脸肿,我一边给他涂红药水一边哭,他反过来还要安慰我,扯一个变形的笑,疼得龇牙咧嘴,变出一颗糖,塞进我手里。
那颗糖,有一层漂亮的糖衣,太阳一照五彩斑斓,彩虹一样,糖也甜,甜到心里,我咬下一半,另一半给了阿森。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
阿森笑了,即使被打成猪头,也不影响他的好看,头发软趴趴,半长刘海遮住额头,我再没有见过比他眼睛还要清澈的,恍若一条小溪,淙淙流过,望进去,便得到洗涤,因此,他一笑,好像整个桃花镇的花都开了。
这种美貌在腌臜的小镇有时候是危险的。
十三岁的肉体柳枝般抽高,我还是个肉乎乎的孩子,阿森却一夜间变成大孩子,拳头硬邦邦揍在欺负我的孩子身上,面对我,又展露出柔软的手心,紧紧包裹我。
我是心安的,我整个童年的安全感都源于阿森。
可是阿森也只是个孩子,面对孩子尚犹可,面对恶心猥琐的老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