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凌厉,俊美无俦,入眼只见他眉飞入鬓,有一双深邃狭长的眼睛,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给明臻擦了擦脸:“有点脏,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让厨房的人煮点姜汤,别让这小家伙冻坏了。等下再问问长公主,是谁家孩子丢了,大概是哪个大人家里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里衣,里衣原本应该是粉色,现在洗得泛白,破破旧旧,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糕点,张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馋猫相。
少年拈了一块糕点,手指修长玉白,看起来便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一双狭长冷眸注视着明臻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的声音亦是清冽的。
明臻知道自己名字,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圆圆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结果卡在嗓子眼,一张小脸憋得通红。
“……”
少年也没有想到,这小家伙居然如此愚蠢。
最后还是他催动内力在明臻后颈处轻轻一拍,让明臻吐了出来。
这小孩子看起来精致漂亮,小巧玲珑的一只,实际上比同龄的孩子更丰润,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少年指腹捏着她的脸,捏了两下,又将她放在了地上,给了她一盘子点心。
少年是当今秦王,年少封王,其实在本朝颇为奇怪。
这段时间,秦王忙于争斗,并没有什么胃口,看这个小不点一口一个糕点,吃得十分香甜。
似乎是吃饱了,明臻小小的打了个奶嗝儿,漆黑的眼睛看向秦王:“叔叔,茶。”
这小东西吃了他的糕点还不够,还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顿了顿:“你叫我什么?”
他虽然身形高挑,比同龄少年心机更深,实际上仅年长对方七八岁左右,无论如何,都担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之后,她看着对方格外俊美的面容:“伯伯。”
对于所有称谓,明臻知晓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她的小脑袋瓜实在不灵光。
连着从“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奶奶”喊到了“爷爷”,她都没见这个长得很高很高的人给自己水喝。
明臻嘴巴一撇,眼眶里瞬间蓄了泪,就要哭。
秦王最讨厌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见这小家伙想嚎叫起来,就给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岁大的时候早就能够分辨辈分和性别,明臻却什么都不懂,大概率有些痴傻。
喝了水之后,明臻接着吃,这个时候,李福端着姜茶回来了,他低头一看明臻吃了半盘子点心,呵呵一笑:“能吃是福,好养活,是个有福气的小姑娘。殿下,您也要多吃点东西才对,最近日夜操劳,您的身体亏损了许多。”
秦王看着明臻脸上的脏污,眼中多了一丝笑意,因为他面冷,就连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后有两年了,虽然秦王年少,但城府颇深,比一些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更狡猾,更难应付。
他完全喜怒不形于色,永远教人读不出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脸,把姜汤凑到了明臻的面前,他没有孩子,便格外喜欢小孩子。
明臻捧着喝了两口。
外面雨也停了,明臻吃饱喝足也困了,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李福道:“殿下,我抱着去长公主那里问问,看是谁家夫人弄丢了孩子。”
明臻被李福抱了起来,她小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手圆圆胖胖,五个小坑肉乎乎的,颇为可爱:“哥哥,明天见。”
这一次,总算叫对了。
不久之后,明臻就趴在李福的肩膀上睡着了。
李福抱着明臻到了长公主这里,所有客人都走了,长公主得了闲正要休憩,看到李福进来,她没好气的道:“怎么了?”
李福小声道:“听说公主您今天请了几家夫人做客,不知哪家小姐走丢了,被秦王殿下捡了。”
长公主景兰姿色柔媚,一双眼睛上翘,细细长长,她懒洋洋的去看明臻,看了一眼之后,细长眼睛蓦然睁大了:“这孩子长得不错,小小年纪还未长开,居然生成这样。”
李福陪着笑道:“确实长得不俗,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奴才也担心走丢了有麻烦,喂了一碗姜汤,就赶紧送来了。”
明臻仍旧在睡着,丝毫没有被惊醒。
景兰道:“放在贵妃榻上吧,我让人去问问,看是谁家孩子丢了。”
景兰房中一片温馨的香气,如兰似麝,这种香气来源于某种昂贵的香料。她颇得圣宠,平日里挥霍无度,是当今最娇纵的公主,李福知道明臻跑了半天,身上有一些脏污,所以不敢放在景兰长公主榻上,将明臻放在了一旁的地毯上。
地毯绵软厚实,明臻在上面睡得正香,她呼吸均匀,面色绯红,眼睫毛弯弯上翘,墨黑的发丝披散在肩头,甚是可爱。
等安国公夫人急急匆匆来领人的时候,景兰长公主随口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是一名庶女,先天不足,母亲生她的时候就死了,从小就痴痴傻傻,认不清人,也很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