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我带你上去。”
宋墨推开布鲁斯扶他的手:“没关系我。”他抬脚往前,“我自己能走。”
确实能走,而且跟刚才酒厂里软不拉几站都站不直的时候比起来,脚步还相当稳当。
如果忽略了他一直走的斜线,马上就要撞到墙边的陶瓷花瓶的话。
布鲁斯不得不上前抓住他的手腕:“这边。”
宋墨挣了两下,没挣开,只能老老实实跟着他上了楼。
有过之前两次经验,这一次男人翻衣服的动作熟练了很多,他翻出睡袍和毛巾放进浴室,等宋墨进去关上门后,转身去药箱翻药,在询问过阿尔弗雷德以后,又从冰箱里找出牛奶和蜂蜜。
韦恩庄园的灶台操作复杂,但好在对于科技天才的哥谭首富来,温个牛奶并不算难事。
等他端着那杯牛奶回到主卧以后,洗好澡的青年已经安安静静地坐在了床尾。
他手上拿着倒了的红皮故事书,看得津津有味。
布鲁斯韦恩:“……”
酒品这种东西向来很难说,但至少有一点能确认就是宋墨酒品很好,喝醉了以后反而变得更加乖巧,安静,在喝光了布鲁斯给他热的蜂蜜牛奶以后,眼睛盯着被放到旁边的故事书,一动不动地坐在床尾让布鲁斯给他上药。
宋墨的皮肤向来都很好,兼具了变种人的柔韧和亚洲人的细腻,白里透着一点红润,这让他手臂上不算特别严重的伤口看起来也变得触目惊心。
久病成良医,在治疗外伤上布鲁斯一直很有心得,他动作熟练轻柔,很快包扎好青年手臂上的伤口,打算去处理他脖子上的划伤的时候。
一直看着故事书的青年不知道什么时候收回了目光,现在那双湛蓝的眼睛认真地盯着他,带着湿漉漉的酒气。
脖子往上都是一片喝醉以后的,淡淡的红晕,一直红到脸颊。
布鲁斯动作顿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不敢直视这样的目光。
宋墨就像到现在才认出他一样,浅浅地笑了一下:“老板。”
布鲁斯看着他下颚的伤口,一边小心地用棉签上药,一边应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