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麝一直在阳得意脚下徘徊。半丧尸人和身后的矮胖男人看不到它,但因为有它在,阳得意终于冷静下来。他发现对方没有他想象中的恶意。
“我办完事了,但我找不到出去的路。”阳得意说。
一个多小时后,阳得意气喘吁吁地跟随两人,来到了一处酒吧的后门。
那矮壮的黑衣男人是地底人,他冲从酒吧后门走出来的男人打了声招呼:“孟玉,我们在深区捡到了一个小孩。”
眼前的年轻男人显然也是地底人,他头发理得很短,但奇怪的是,脸上还带着没有卸干净的妆,眉毛精致浓密,唇色娇艳。在他转身面对自己之前,阳得意看到他耳后一片旱地般皲裂的皮肤。
名叫孟玉的男人用一句话就获得了阳得意的信任。
“这是我的酒吧,阿提斯。它是危机办在王都区的巡察驻点之一。”男人打量阳得意,“小孩,你需要我们的帮助吗?”
阳得意连忙点头。
检查了他的学生证之后,他们确认了阳得意的身份,孟玉允许阳得意在酒吧通道里的化妆间过一晚上。陪他前来的半丧尸人建议他回学校,但新希望学院一旦过了门禁时间,无论是进入校门还是进入宿舍楼,全都要经过麻烦的登记程序。阳得意不愿意叨扰沈春澜和舍管老师,更不愿意让阳云也知道自己前往王都区,他决定明天早上再去学校。
孟玉把学生证还给他,告诉他,在深夜的这个点,阿提斯酒吧是王都区最安全的几个地方之一,他完全可以安心休息,绝对不会有人敢来滋扰。
酒吧的化妆间里有许多女人的衣服,弥漫着浓烈的脂粉香气。阳得意睡得很不安稳,但他不敢四处走动。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他却沮丧地发现,阿提斯酒吧开门时间居然是上午十一点。
又饿又焦急,阳得意终于等到孟玉前来开门。他匆匆向这位年轻的地底人老板致谢,认真在小笔记本上记下了孟玉的联系方式和姓名,承诺自己一定会回来答谢。
孟玉想安排人送他回学校,但此时阳光正烈,王都区看起来和寻常街道毫无区别,他忽然牵挂起自己那台新买的手机。
要找到乔炜带自己去的地方并不容易。但至少在大白天里,总比深夜乱窜要容易得多。阳得意长了个心眼,他发现王都区里随处都能见到一身黑衣的人,有的异常干瘦,那是半丧尸人,有的矮壮迟缓,他们是地底人。而有的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与常人有任何区别,但阳得意能从他们身上感受到熟悉的气氛:他们是哨兵和向导。
他专门找这些人问路,辗转了许久,终于在将近傍晚时分,来到了乔炜的酒吧门口。
但酒吧一片狼藉,连玻璃门都碎了,原本由木条打造的门面被烧毁,里外都是汩汩淌着的污水。
阳得意没想到昨天那场火居然烧掉了一个酒吧。他有些忐忑,忽然觉得拿回手机是没什么指望了。
说到这儿,阳得意忽然发现,从自己的三个舍友脸上,甚至从边牧、青蛙和黄金蟒的表情上,他神奇地读懂了那些未说出口的话:你太蠢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蠢。今天是他一辈子之中,充斥了最多后悔事的一天,包括做错的,也包括说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