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1 / 2)
赵佑樾说:“她是个好女子,我不该这样耽误她一辈子。”
“你这个糊涂蛋。”老太君气得不轻,忍不住抬手打了孙儿几下,她着急说,“慧娘对你可是真心的,你为何不能把实情告诉她?祖母也是过来人,懂慧娘的心。若是当年你祖父摊上这事儿的话,祖母铁定会更疼惜他,又怎会离开他?”
赵佑樾却说:“当时正是因为知道若让慧娘知道实情她必然不会离开,所以,才没告诉她。如今……”
“如今怎样?”老太君道,“如今你让她从别人的嘴知道了这事儿,你觉得那孩子会怎么想?凭祖母对她的了解,她定会觉得你不信任她,这才瞒了她这么久的。那孩子是多好的一个孩子,你说放就放。你有本事放,你有本事别后悔。”
又说:“你这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不治之症,不过就是心里存了那样的一个阴影在罢了。你们携手一起共度难关,该吃药吃药,该寻医寻医,我老婆子就不信了,你又不是天阉,会能治不好?”
“祖母……”赵佑樾蹙眉,总觉得老太太当他一个孙子的面说这些太过了。
老太君却不管这些,只推搡他说:“你去,你去给我把孙媳妇找回来。”
“祖母……”赵佑樾这种时候其实不太想去。
哪知他不去的话,老太太索性开始撒泼打滚了,开始哭老侯爷,说如今他当真做主后,就还不把她这个祖母放在眼里了。
赵佑樾:“……”
赵佑樾无奈,只能答应说:“好,我去,我明天就去。”
老太君则说:“你明天若不去,我还这样哭。”
赵佑樾:“……”好吧。
明霞下了家学后被柳香接到青云阁玩去了,柳香其实得知这个消息后,她还蛮开始的。至少如今她算知道了,当初大伯哥之所以选择与卢姐姐和离,的确是出于为她好的心思。
虽然他这种所谓的好心其实有些多余。
墩哥儿就是明霞姐姐的跟屁虫,明霞一来,他见姐姐做什么他就要做什么。
明霞已经八岁了,早算是个半大孩子。其实这孩子早熟,若论心理年纪的话,她心理年纪未必比那些十二三的女孩子小。
明霞特别喜欢读书,常能从书中悟出一些夫子教学之外的道理来。教她的几位先生,也早在外面把她夸了个遍了,个个直叹可惜她不是个郎君。
明霞得知夫子们外面这样说她后,还曾正经和夫子们辩论过,就以“是否只有男子才能成为国家栋梁”这样的辩题和夫子们轮番辩论。
引经据典,述以史实,加上她那张七寸不烂之舌,辩得夫子们大眼瞪小眼,再说不出一句话来。
不过,夫子们更高兴了。
毕竟像这样的奇才,当真是百年难能一遇的。或许日后的某一年,会真如她所说,天下女子亦可入仕为官,亦可参加科举。
明霞做完自己的功课后就去督促弟弟的功课,如今三岁的墩哥儿已经开始抓笔练字了。
明霞见弟弟字写得跟狗爬的一样,认真凑过去抓着他手亲自教他写。
“抓笔的姿势要准确,这样才能从一开始就写出好字来。”明霞一边教他一边说,“背要挺直,驼背写字长大后仪态不好看。”
墩哥儿既喜欢姐姐又害怕姐姐,因为姐姐严肃起来的时候,真的比爹爹娘亲还要令他害怕。
墩哥儿立马按着姐姐说的那样抓笔,然后小背也挺得直直的,真是一点神都不敢分,生怕稍稍走神一会儿,就又得挨姐姐的训。
柳香夫妻躲在隔断边看,一边看一边笑。
柳香悄声对丈夫说:“看你儿子天不怕地不怕的,还就是怕明霞。我看这样就太好了,有一个令他怕的人在,看他小子往后还敢不敢胡作非为。”
墩哥儿调皮,常常闹得家里乌烟瘴气。也只有明霞在的时候,他才能消停会儿。
作者有话要说:依旧掉落50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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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四见喜的《皇叔他白月光是我》
以下是文案:
裴国公府的小娘子在吴州城长到十五岁,忽然被自己阿耶记起还有她这么个人。
不但想把她哄骗回长安,还想把她嫁进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为给自己谋条生路,裴颜把主意打到了怀王沈谢的身上。
小娘子一路从吴州撩回长安城。
结果,狗男人的心居然比石头还硬!
面对长安城遍地繁华,裴颜撂挑子不干了,看着眼前众多追求者,决定换一个做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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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谢不明白,明明昨日还围着自己转的小娘子,怎么转眼就同自己侄子站在了一处。
崔朗见此比他还疑惑:“不该啊,阿颜明明说过自己更喜欢清淡疏离一些的。”
沈谢这才回过味儿来,他怕是鬼迷了心窍,才信了崔朗的鬼话!
再然后:
沈谢一改往日态度,将眼前云鬓花颜的娘子抵到墙角,低声下气道:“是我错了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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