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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1 / 2)

死去造物主的头颅和四肢已经融入大地,那个山脉是造物主的脊骨,和心脏一样早已风化变成了岩石。但人类却在那颗巨大心脏上面,采集到部分尚未死亡的细胞。

古人类完全没意识到这将是件多么危险的事情,他们开始试图复活并唤醒造物主的意识。

但是在人类的实验中,在造物主的细胞复苏后,似乎诞生了另一个意志。

一个男性的意志。

最开始,这是个非常温和,没有任何攻击性的意识体。他告诉人类,自己是造物主新生出来的意志,并不是原本的那个造物主。古人类对这个发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把他称作为造物主之子,给他命名为“达瑞斯”,试图把他培养起来,让他找回母体的记忆,复苏重新成为那上古之神。

达瑞斯学习的速度很快,他很快为自己创造出了身体——一个拥有金丝一般长发和宝石般湛蓝眼睛的少年,纯净且带着神圣不可接近的感觉。他对人类的祈求有求必应,他阻止天灾,平复了地震、山火与海啸。这位少年神明屡屡创造出奇迹,在洛桑维德共和国中飞速成长起来,渐渐拥有了神殿,信徒,教义。

信徒们称呼他为“带来光明之神”,最初的古人类并没有觉得这是一件坏事。但是在短短几十年间,光明神的信众们迅速发展,几乎达到整个大陆人口的一半。

达瑞斯从最初那个人畜无害的少年,渐渐成长为了一个青年。青年的神明依然拥有人类无法企及的美貌,他也不再像最初那般有求必应。如今的达瑞斯独自坐在神殿中央,接受信徒们的顶礼膜拜。

天灾依旧发生,但神明已经不再加以干涉,信徒们相信灾难的发生是因为他们不够虔诚,因为存在着太多不相信神,渎神的人,他们不配得到伟大之神救赎。只有在实现大一统的时候,人类才会真正的得到幸福。

人们变得越来越狂热,把神明的话当做真理,攻击那些不信神明的人,影响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普通人为了防止被骚扰而加入神教,科技也止步不前,社会以极快的速度开始退化。

最初还是有人敢说真话的,有共和国的学者认为这不利于人类的发展,普通人也开始担心,神教的发展已经失控了。他们提案进行宗教的限制,但这引起了光明神信徒们的强烈反对,控诉这是对神明的极大不尊重。

在参议院也有不少光明之神的信众,他们否决了这个提案,并决定加大神殿建设,增加神庙数量。必须确保每个街区里都有神庙,每个儿童必须去神学院接受教育。这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抗,科学家们推算了模拟结果,如果这样下去未来共和国将不复存在,变成一个完全的神权国度,人类将彻底失去自由和选择的权力。

如今渎神的人们会遭到死亡威胁,到了那个时候,人类必会生活在完全由神所支配的土地之下,那不是人类想要的未来。

这个从造物主细胞中诞生出来的意志并没有让人类了解到世界的真相,反而让世界更倒退了。

然后在这时候,一个叫做巴克豪斯的男人站了出来,联合了那些不想被神奴役的人们发动了战争。巴克豪斯曾是一名基因学科学家,他发明出了一种强力血清,注射后能得到强于普通人类数倍的力量,这个男人也是阿斯德拉帝国的开国皇帝,他改变了当时的局面。

只要是看过那段历史的人,都不会不清醒到想在这片土地上再次降神。旧历1169年,得到越来越多人支持的巴克豪斯与一群战士们,利用高性能魔导武器杀死了达瑞斯与所有的神眷者。败退之后大神官们带着部分虔诚的信徒们逃亡另一块大陆,神最后的力量为他们在追兵面前制造出了一道密林火海,在那里,信徒们重新建立了他们的神权国家,并祈祷着有朝一日他们的神明将会复活,统一并拯救这片罪孽深重的大陆。

而巴克豪斯胜利后在这片土地上自立为王,洛桑维德共和国也变成了帝国,帝国开始极力推进科学,那些战士按照军功受赏成了最初的贵族,世袭制一直存续至今。

从此人们怕达瑞斯的意志再次醒来,帝国的土地上禁止了宗教信仰,教堂成为了办理婚礼的地方。皇帝下令封印了那段历史,不允许人们讨论,传播是犯罪。渐渐帝国的人民遗忘了那一切,但也有不少没能跟随神官在当初一起逃往格兰迪大陆的信众们,一直悄悄把神明的意志传达给自己的子子孙孙。

直到新历1739年的时候,尘世魔眼出现。也不知是不是巧合,格兰迪大陆的那些狂信者们也终于唤醒了当初被巴克豪斯打败的神,达瑞斯再临了这片土地。

“但是父亲!这样下去的话,我们的城市会被魔物摧毁!神圣帝国将从此覆灭!这真的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而且……而且……”

诺伊斯挣扎了一下,还是把对面大陆的人向自己的承诺告诉了皇帝,“那边的神眷者向我承诺了!哪怕神降临于阿斯德拉大陆,神也会尊重我们,让我们神圣帝国的人民选择保留现有的制度和生活,只需要一点点改变,承认神的存在……我想这是双赢,为了帝国的未来,让历史继续存续下去,我们必定要作出一些牺牲和妥协……!”

诺伊斯也不知道哪里得来了涌起,他的情绪越来越激动,他相信自己能用结果来说服皇帝。然而皇帝却一言不发看着他,片刻之后,皇帝从身后的士兵塑像上抽出一把长剑,阴沉地走向诺伊斯。

“我一直以为泽洛斯那家伙是疯狂的,但没想到你却是个无药可救的蠢货!”

“父,父亲……您为何这么说!”

诺伊斯看着皇帝手里的剑,脸色发青地往后退了两步,他摇摇头,盯着皇帝说,“我也是为了帝国的将来着想……别这样逼我,求您了……”

“荒唐的家伙!竟然是你与那些魔人们勾结!我以为你是个聪明的人,谁料到是我看走眼了!阿斯德拉帝国就算毁灭,都绝不会让那些家伙染指!”

皇帝恶狠狠瞪着满脸恐惧之色的诺伊斯,毫不留情面道,“你真是我们家族的耻辱!就算我死了你也坐不到那个王座上!祖先看到你这幅样子一定会剥了你的皮挂到城墙上!阿斯德拉帝国就算与怪物们战斗到最后一刻,都不会向那种神求饶!”

“……”

在皇帝高举起手中的剑的同时,诺伊斯脸上变得毫无血色,他颤抖地抱住脑袋,险些惨叫出声,直到皇帝那一剑砍空在他身侧,然后皇帝用像看垃圾一样的眼神看了眼诺伊斯,转身丢下了一个“滚吧”。

皇帝头也不回走了,诺伊斯被皇帝刚才的气势吓得险些失禁。一股难以名状的仇恨在他心中涌起。

凭什么?凭什么看不起我?凭什么我就不如泽洛斯,你有公平对待我吗?

他阴冷地盯着皇帝的背影,动了动发白的嘴唇,心中的忍耐终于到达了极限。

“……是你逼我的,父亲。”

诺伊斯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他摇摇晃晃地跟上皇帝。突然从口袋里拔出一把短刀,冲上去刺入了皇帝毫无防备的后背。

“是你逼我这么做的……去死吧!!!”

作者有话要说:帝国篇快要结束了,其实写到这里很多游戏进度都接近结局了,给你多整几个迷宫拖时间哈哈哈,经费预算足的话才有后续篇章……

希望大家支持正版,让我能够写下去啊qaq

接下来还有黑暗都市和神权国度,只要大家还愿意看下去我就会继续写。

还真是开局一条狗,最后弑神的故事……

第69章

“咕哇……”

“都是你逼我的……你逼我的……你活该!!”

诺伊斯眼睛发红,足足扎了皇帝十几刀,直到皇帝彻底断了气后,他退后了两步,突然犹如癫狂般大笑了许久。

“满足了吗,二皇子殿下。”

从角落的阴影方出现了一个人影,血溅满脸的诺伊斯慢慢扭头望向对方,向他的军师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

“呵呵……你说呢……”

是啊,他可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痛快过……

诺伊斯是皇帝的侧室的儿子,母亲是男爵之女,曾在宫廷中当过高级女仆,因为一些因缘巧合得到皇帝的关注,后来当上了皇妃。

诺伊斯不像皇太子和三皇子都是金发碧眼容貌与皇帝如出一辙。他更像他的母亲席连娜皇妃,一样灰色的眼睛,湛蓝色的头发。

因为他母亲出生低微,自己也长得不像皇帝的缘故,皇帝一直对他这个儿子不怎么重视,甚至对他的弟弟朱加的宠爱也更胜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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