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轻飘飘的这一小举动,其实早就表明了他的内心。
她痴痴看着盛了一勺粥要喂给自己的卿书,对方的手伸过来时,那些个针眼让人心疼。
“别再费时间碰什么针线活儿了,我也不缺穿戴的衣物。”李玉道。
白卿书没应这句话。他见粥只剩一小口的份量,道:“别浪费。”将那一小口粥,用勺子塞进李玉嘴里。
李玉用了饭,状态好很多,想起了过几日的庙会。
她半眯着眼,懒洋洋道:“我带你去庙会玩,可好?”
李玉打算带卿书去逛琥城最繁华的地段,去看在冬季也美不胜收的夜景。
庙会?好像是听姐夫们说过一嘴。妻主要带自己去?
白卿书来到琥城后便很少出门。公爹对自己有意见,逛街买东西都是带着二姐夫,大姐夫忙着带四岁的儿子,没工夫陪他。
“是哪一日?”他问。
“嗯?哪一日……我算算,三天后。”李玉答道。
这样啊。
白卿书的手指在袖中不着痕迹地动了动。
——
李玉想给白卿书一个惊喜。
——她想在庙会那日,送夫郎一件好看的首饰。
守着绸缎铺做了半日生意后,李玉到了自家首饰店。
今日不需要同孙知宜那厮商讨推出首饰新款的事。
李玉觉得对方不会闲得没事跑到李家首饰店。
反正看不到她便好。李玉特意挑了这个时间,进店让做首饰的师傅为卿书定制一只镯子。
“要用最好的翡翠,颜色不能太沉,唔,得清透。”说了一堆的意见。
那名师傅是一位已经成亲多年的男子。见小东家这般上心,他带了一丝羡慕道:“东家夫郎可真有福气。”
福气?如果真是如此便好。上辈子的卿书遇到那样的自己,真的不能说幸运。李玉有些顿悟,自己重生而来,是否就是为了卿书的幸福?
或许也是她的幸福。
按着她的喜好,那镯子上定是要镶嵌一圈儿金。但这是给卿书的,李玉想象镯子戴在夫郎雪白的皓腕上,赶紧摇头,不行。她反思道:“我以前怎么这般俗气?”
卿书是个清雅的郎君,还是纯粹的美玉适合他。
忽然有人挡住了她看向首饰店师傅的视线,李玉挑眉,不耐变成了厌烦。
啧,倒霉。
孙知宜这是什么毛病,不在她的碧螺庄喝茶,尽往我家铺子钻。
李玉翻了个白眼:“孙小姐,您可真有空,到这儿来有何贵干啊?”那款新首饰正在准备打造的过程中,还有什么重要事需要谈吗?
孙知宜始终不知,这位李府三小姐对自己的反感从何而来。她自问行事周全,温和知礼。
其实她一开始看不上李玉。
琥城皆知,富商李府的三位小姐,老大敦厚,老二儒雅,老三却没什么本事,整日闲逛。
那日她同李家家主谈生意,为了表示郑重,李家正君将门紧闭。当李玉非要让下人打开大门,她心里哂笑:是个小霸王。
李玉参与这项生意,她是惊讶的。对方同自己争一分一寸的利益时,说出的话更让她对这位三小姐刮目相看。
看来传言不能尽信,这位三小姐变了。她便起了拉拢之心。
孙知宜摇了摇扇子,又惹得李玉腹诽。当然,她是不知晓的。
“您这是送给贵夫郎的?”在李玉的极力避免下,孙知宜还没见过白卿书。
人家给你好脸色,你总不能黑脸。李玉勉强回应:“是啊。”
能让这位如此疼惜的男子……那定然姿色上佳。孙知宜心神一动。
莫名的,她对李玉的夫郎有了点儿想法,呵呵一笑:“真想见见贵夫郎呢。”
便见对方瞬间抬头盯着她,恶狠狠的,眼睛有些发红,让孙知宜心里发怵。
李玉握紧拳头,缓缓道:“想见他?你凭什么?”
这一世,谁都不能打卿书的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李玉: 唉,本想来个缠绵的亲亲,都怪我傻不愣登大冬天站外头着了凉。不过还是开心~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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