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的小狼狗
朝雾其实早就想去见陆景睿了,他们虽然分开了将近十年,可毕竟携手走过了整个童年,对朝雾来说,她短暂的人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光便是童年时光。
故友重逢,她有无数的话想跟陆景睿说,她想请陆景睿去万珍楼吃饭,然后和他一起去看他们当年在万珍楼的牌匾后面刻下的字,她还想带陆景睿去她家的后花园里,把她和陆景睿小时候偷埋在篱笆下的女儿红挖出来看看……
那女儿红大有来历,朝雾小时候是个机灵鬼,每次看电视,看到好玩儿的总想效仿,那年夏天她也不知从哪部电视剧里看到古代人会把酿好的女儿红埋进土里,埋个二三十年,然后等女儿出嫁的时候,再挖出来喝。
原本很便宜的女儿红,被这么一埋,突然就成了至宝,宾客们都争着要喝一口。
这对年幼的朝雾来说,那可真是太神奇了。
埋一埋就能变宝贝?
那还等什么?埋!
于是她兴冲冲的叫来陆景睿,打算跟自己的小老弟一起实施埋酒计划。
地是现成的,坑也好挖,唯一的问题是——女儿红去哪儿找?
“有了!”陆景睿不愧是未来的华尔街奇才,一下子就想到了办法,“去我爸的酒窖偷!我爸酒窖里藏了可多好酒了,里面肯定有女儿红。”
“对哦!”朝雾一拍脑瓜,“我爸也有酒窖。”
两个大宝贝在这一刻达成了共识,纷纷回家准备坑爹。
然而朝爸爸和陆爸爸的酒窖里名酒虽多,却偏偏没有女儿红。
偷了两圈儿什么也没偷到,两个小不点儿都很失望。
“要不然埋五粮液吧。”陆景睿退而求其次道,“都是国产酒,味道应该差不多。”
“不要!”朝雾嘴巴翘得老高,“哪儿有结婚的时候挖五粮液来喝的啊?人家嫁女儿,都挖女儿红。”
女儿红听着多美啊,十年后挖出来,送女儿上花轿。
若换成五粮液,意境全没了。
朝雾闷闷不乐,一旁的陆景睿却红了脸。
结婚……嫁女儿……所以这酒是为了他们成婚那日而埋的吗?
少年青稚的身体里突然燃起了热血,陆景睿起身,握紧双拳,义正言辞的向他未来的老婆保证道:“你放心小五,我一定给你找来女儿红!”
“叫姐姐!”朝雾踹他。
不久后,陆景睿真搞来一坛女儿红——从他爷爷家顺的。
老人家都怀旧,喜欢喝老字号的酒,陆老爷子家的酒窖里不藏拉菲不藏威士忌,藏的都是各种老牌国酒。
于是在某个星空璀璨的夜晚,两个小不点儿抱着女儿红来到篱笆下,用小铲子哼哧哼哧挖了好久,将这坛来之不易的女儿红埋了进去,并相约,很久很久以后的未来,在朝雾出嫁的前一天,他们要重新回到这里,把这坛女儿红重新挖出来,一起坐在篱笆下,把酒言欢。
……
他们真的一起做了好多的蠢事啊,又蠢又天真,大人们称这是胡闹,可在朝雾心里,这却是属于她和陆景睿的传奇时光。
亦是她人生中最为快乐的时光。
想到这里,朝雾又有些生气:她珍藏着这些记忆,也一直把少年陆景睿装在心里,听说他回国了,她迫不及待的想见他一面。
可那小白眼儿狼呢?都回国这么长时间了,却从未想过主动联系她。
朝雾憋了一肚子的气,也不愿上赶着去联系那小白眼狼。
但这么耗着也不是办法,毕竟朝雾所剩的时日不多,哪里耗得过小白眼狼?
恰好有卖公司这个契机,于是朝雾便先派凌子霄过去打了个头阵,看看陆景睿的态度,然后再谈生意为由,约见陆景睿。
有了谈生意这个台阶,约见也不会显得太尴尬。
不过令朝雾诧异的是,凌子霄竟对她约见陆景睿反映这么大。
“你这是什么表情?”朝雾颦眉,面带狐疑的看向凌子霄,“我去见陆景睿有什么不妥吗?”
凌子霄意识到自己刚才失态了,他轻咳一声,不动声色的收敛了情绪:“恕我直言,不妥。”
朝雾眉头皱得更深:“有什么不妥的?”
卖公司这么大的事儿,老板不出面才不妥吧?
“霍司辰是知道您和陆总的关系的。”凌子霄不愧是凌子霄,须臾之间,便已经编好了借口,“您现在去见陆总,容易打草惊蛇。”
“不至于。”朝雾垂眸笑了,“卖掉朝氏企业可是步险棋,霍司辰绝不会猜到的。”
霍司辰当然不会猜到,这步棋走得太极端了,饶是凌子霄,在听到朝雾说她准备把朝氏企业卖掉的时候,也震惊到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亲耳听朝雾说,都不敢相信,霍司辰凭空去猜,又怎么会猜到?
但现在是霍司辰猜不猜得到的问题吗?
不,现在是他幕后老板马上就要掉马了的问题!
虽说凌子霄倒是挺想看到自家叱咤风云的幕后老板掉马,然后被朝雾吊打的画面,但他的职业操守却不允许他这么做。
他是个严谨认真又追求完美的男人,凡事都要做到尽善尽美,这件事他既然参与了,就绝不会让他幕后老板提前暴露。
“卖朝氏企业这步险棋霍司辰确实不会轻易猜到。”凌子霄沉声道,“但他现在一心想吞掉朝氏企业,关于您近期的动向他一定会格外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