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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1 / 2)

才反应过来,不知什么时候,王北亭就已经把她喜欢宋时洋的小心思给看得无比透彻了。

自己真的这么藏不住秘密吗。

忽然觉得,盘里这满满期待了很久的烤肉瞬间就不香了。林千岛很僵硬地举着筷子,迟迟不动,这种感觉就是怀疑人生。

明明只是想在打卡心仪烤肉店的同时和王北亭亲近些,却没想到,在她面前,自己仍是个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的小傻瓜,她还是那么厉害的一个大姐姐。

“哈,说中了吧!”王北亭笑了,无比爽朗。

“喔……是吧。”林千岛没办法,这才慢慢夹起盘子里的肉。

“太难得了,宋时洋这样的人也能有春天。”获得准确答案后的王北亭心满意足,也开始吃肉。

“但我觉得,”她忽然说,“喜欢宋时洋这样一个人,挺难的。”

“是的,很难……”林千岛叹口气。

“所以,还是闹不愉快了吧?”王北亭道,“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来,而且我也没觉得什么奇怪。因为,宋时洋那个人就是脾气很臭很难相处,他可能根本就不想和什么人相处。”

“但我说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林千岛顺着问。

“可能因为性格,反正我在那帮男生里混得挺开的。”王北亭淡淡道,“反正,越是他们那样的人,就可能越复杂。一起玩玩就算了,随便喜欢喜欢也无所谓。比如,你看那个叫邵炎的还挺像个人吧?如果不介意他一周换个女朋友,还偶尔脚踏两条船的话,对于某些女生来说,有他这样一个男朋友应该是件挺开心的事。反正,我看那些背着他送的名牌包包坐他跑车的女生,无论和他在一起还是分手后,都笑得挺灿烂的……”

林千岛在心里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不好意思,扯远了。”王北亭哼哼一笑,“只是举个例子。”

“不过,如果你真那么喜欢宋时洋,我倒是打心底里祝福。毕竟,喜欢就是要不留遗憾的嘛,你们小女生都这么想,我懂的。”

而后又笑:“但希望你的喜欢,是真正了解宋时洋之后的喜欢,我也不乐意乱点鸳鸯谱。”

要想喜欢一个人,至少要彻彻底底地去了解他吧。

更何况,是宋时洋,这样一个几乎没什么人接近、也没什么人看透过的人,并不知道多少就随随便便表露什么喜欢,未免太浮浅。

林千岛假装不知道,很认同地点点头。

“我尽力,帮你们走近点儿。”王北亭笑容更大,一副“我是大姐姐,一定对你们负责到底”的坚定神情。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作话补了点~

大概是稍稍解释了点东西,可以康康

然后今天也是双更,看完可以再划一下~

第11章 泪痣

周天晚上返校,林千岛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把伞。

黑色的伞,是宋时洋的,她愣了半天。那天晚上之后的事太多,要不是此时看见,她都把宋时洋伞还在自己这里的事给忘了。

算了,之后再说吧。

这么想着,林千岛把伞塞进了书包。

因为中午吃了太多,此时的林千岛并不饿,于是她给孙琳琳发去消息,约她去超市里买些水果。

在学校超市门口见面,买水果全程,在孙琳琳试探又充满可怜的眼神下,林千岛始终保持平静,希望这次这个二货可以彻底明确——自己从此是真和姜伦毫无瓜葛了。

不,还是有点瓜葛的,因为姜伦是她姐夫。

最后,孙琳琳大概心里有了底,在临别时拍拍林千岛肩膀,语重心长地对她道:“岛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林千岛呵笑一声。

“你还算会说句人话的嘛。”

第二天早上,林千岛才发现孙琳琳还是没当个人。

[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啊!]她发消息道。

[快去阳台上往下看看吧,今天你的私人早餐外卖员换人了哦,是surprise~我在教室里等你~]

林千岛一脸疑惑和懵逼,还没怎么收拾,就在好奇心趋势下去阳台往下看了看。

刚睡醒,林千岛眼有点花,看了半天,才从日常结伴而出、日常在楼下等人的各种女生中看出点特别的。

好特别啊。

一个她不认识、但好像有点眼熟的男生,瘦瘦高高白白净净,戴着副金丝边眼镜,故而显得很儒雅,穿一件格子衬衫和一条卡其色裤子,总之是个第一眼就会给人留下不错印象的男生。

虽然,林千岛不太愿意把他和孙琳琳说的什么“私人早餐外卖员”、“surprise”结合在一起,更愿意相信他只是个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女朋友的无辜路人。

可放眼看去,也就他一个人手里提着个疑似早餐的纸袋。

[什么意思?]林千岛退回宿舍,质问孙琳琳。

[你看见了?]

[哇,你觉得他可不可啊?我跟你说,这是我周末和别班朋友出去玩时认识的男生哦,叫许渡舟!我看他单身想找女朋友,气质还挺像……总之,你就想着怎么好好报答我的恩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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