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杀红了眼,大声嚎叫,端着步枪发疯似的冲出一条血路,忽见一道黑影闪到面前,林志心中突地一跳:“有只快尸!”
正要开枪时,这快尸猛地出手,将林志的枪口抬了起来,拼的一声,一发子弹擦着快尸头顶飞了过去。
“我是活人!”这“快尸”突然开口,吓了林志一大跳,凝神一看,见一件宽大斗篷的风帽下,露出一张俊美的女孩脸,二十岁左右,眼睛朝自己眨了眨。
林志大奇:“这女孩混杂在腐尸群中,腐尸为什么不攻击她?”再看时,明白过来,原来女孩一件黑色的斗篷上,涂满了丧尸的污血腐肉。
“跟我来!”
女孩话音刚落,一抬手,林志只听嗖的一声,一只腐尸头上中箭倒在地上。
原来女孩手上有把弩弓,虽然小巧,劲力却出奇地大,箭头从眉心穿入,后脑勺出来。
林志点点头,心想这女孩儿身手不错,跟着女孩走向坡顶一片树林,两人都没有狂奔,那样会引起更多丧尸的注意。
树林里也有丧尸,但数量少了很多,林志改换虎牙军刀,以免枪声招来丧尸的围攻。
两人边走边杀,女孩发射弩箭很有准头,只听嗖嗖嗖的响声不断,十之八九一箭穿头,穿过树林,下了斜坡后,快步朝城市方向走去。
远离尸潮后,尸嚎声渐渐杳不可闻,只有风儿吹向这边的时候,又隐隐听到那松涛似的惨嚎声,风向一边,四周又是一团死寂。
这巨大的反差,让林志怅然若失,恍如隔世为人。
走过一道小桥,城市近在眼前,穿过两条马路,出乎两人意料的是,双向四车道的马路空空荡荡,别说丧尸,就连车辆也难得一见。
“这儿以前应该是座‘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