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开高帮皮靴,翻过鞋子倒,一股浊水流了出来,再穿上以后,脚底就不痛了。
林志在心里暗道,有时候使人心烦的,不是艰辛的旅程,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
又解开另一只皮靴,把靴子里的水也倒了出来,忽而脚腕一痛,他“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血月之下,只见脚板被一只丧尸一口咬住。
林志一反手,抽出唐刀,照着丧尸脑袋狠狠扎下,激愤惊惧之下,自然是用尽了全身力气,只听嗤一声响,刀尖竟然扎穿了丧尸头骨。
他刀刃一转,唐刀抽将出来,一颗心顿时凉透了,脚腕被咬,不可能再剁去一条腿吧?
缺手缺脚,这样的人生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只见这丧尸只有半截身子,要死不活的卧在乱草堆里,林志要不是脱鞋倒水,也不会遭此厄运。
林志一叫出声,顿时惊动了尸群,群尸乌泱泱地逼了过来,当中夹杂着三只快尸。
他此时心灰意冷,反而感到了一种解脱,既然活不长,那就大杀一场吧!
林志“啊啊”大叫,挺着唐刀,疯了一样冲进尸群,血月之下寒光一闪,一只快尸脑袋顿时被削去了半边,露出解剖刀一般的横切面。
有道是一夫拼命,万夫莫挡,林志抱着必死之心,狠砍猛杀,砍瓜切菜一般,将丧尸脑袋一颗颗剁下。
唐刀虽然锋利,但要不是林志被夏一然所咬,身体被含着夏一然基因的尸毒改造过,力气大大超过常人,也不能一刀就砍下一颗脑袋。
转眼之间,他身边横七竖八的都是尸体,丧尸也被他屠杀怠尽,他以刀拄地,昂头望着天上的血月,心中一阵悲凉,看来我林志死于今晚了。
人孰无死,况且这冷冰冰的世界活着也不见得有多美好。
林志惨然一笑,丢下唐刀,抽出手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
想起在帆船上的时候,夏一诺曾经说过:“我怎么知道,人活着不是飘落异乡,而死去才是回归故乡?”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死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了。”林志喃喃自语,食指用力,就在手枪将扣未扣的时候,突然一人大叫:“住手!”
这一声叫喊来得甚是突然,但林志却好似没有感到什么意外。其实不是他料到会有人来,而是人之将死,犹如槁木,再不会关心外界种种变化了。
就是山崩于前,在将死之人看来,也不会另之心族摇动。
一道黑影飞奔过来,血月之下看得清楚,正是夏一诺赶到了,她一把夺下林志手中的枪,哭喊道:“你为什么要自杀?”
林志惨笑道:“我被咬了。”指了指右腿,“我不可能再剁下一只脚吧?哈哈……”他虽然在笑,笑声中却只有绝望和苦涩。
夏一诺一呆:“你,你被咬了。”两行眼泪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