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汤应雪开车将叶挽瓷送回家。
“汤姐,今天谢谢你了。”
“客气什么,今天你也累了,早点休息。”
“嗯,好,你路上开车小心。”
汤应雪笑着点点头,然后将车窗升起,驶离了她住的小区。
因为今天实在是耗费了太多的体力,一直久坐办公室的叶挽瓷感到腰酸背痛,于是洗完澡以后头发都还没有彻底干透就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眉目清隽,目光柔和的男人逆着光半跪在床边,把盖住她整张脸的被角往下掖了掖,“阿瓷,怎么了?”
“沉昼,我头好痛。”
贴上她额头的手带着淡淡凉意,接着是他无可奈何的叹息声,“又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是不是?”
高热的脸颊碰上他的手,她感觉自己舒服了很多,于是脸贴着他手心拱了拱。
“乖,我出去给你买药。”那只手摸了摸她的脸颊后轻轻抽离。男人站起身,拿起一边的大衣开门出去。
过了会儿,他裹挟着风雪回来了,头上还有未落的白雪逐渐在发间融化。
“来,吃药吧。”
男人将药片和热水给她端来放好,动作小心地喂她将药吃下。
“呜呜呜你太好了沉昼。”钻进他怀里,仰着脸眨巴着微微泛红的湿漉漉的双眼,“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遇见你真的太好了。”
男人别过脸笑起来,唇角的笑弧都溢出无奈与纵容。他抬起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揶揄似的轻笑起来,“别这样像个小兔子一样眼睛红红地看着我,我会忍不住的……”
“忍不住什么?”
“忍不住想照顾你一辈子。”
“叮铃铃……”
叶挽瓷猛地坐起来,她睁大眼盯着面前雪白的墙壁,胸口起起伏伏。半晌,她才从梦境里抽离,转身将闹钟关掉,又重重地躺了回去。
想到昨晚上做的梦,她心里有些难过。
她已经很久没有梦到过傅沉昼了。
他离开自己已经有两年了,而她和他在一起也就一年多的时间,他好像给她亲手编织了一个美梦,然后这个美梦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醒来了。
傅沉昼对她真的很好很好。
拥抱的时候会很用力,亲吻的时候会很用心,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自己,把她宠的像个孩子,他完美的像一个童话里才有的虚幻的人物。
她觉得他大概是除了自己父母以外对自己最好的人了。
她想跟他永远在一起。
可是他不见了。
因为昨天晚上做的梦,叶挽瓷来到公司的时候精神还有点恍惚。
打卡、签到、整理好工位以后,主编还没有来。
她将昨天放在柜子里的那些被签好名的杂志抱出来,顺手翻到了傅景朝的作品。
这是一个系列的作品,命名为——《惊昼》
下面则是各大媒体对他的评价。
称赞他的镜头是有生命力和感染力的镜头。
这个系列一共是十二副图,他似乎是踏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经历了一年四季,看尽了山川湖泊,最终将镜头定格在红色的太阳跃出地平线的那一刹那。
波澜壮阔。
史诗般美好。
这是他眼睛受伤前最后拍摄的一组作品。
因为他一直都没有再出过新的作品了,于是杂志社整合了一下每个系列,做了个特辑,再加上限量的签字书,还未开卖已经让人开始期待了。
“叶挽瓷,你来一下。”
面前的办公桌被人轻轻敲了敲,她回过神来抬头一看,是主编来了。
《摄世》杂志社的主编叫做穆则,是一个三十六岁的老男人,带着一副金丝眼镜,透着点斯文败类的感觉。
按说他长得不错,单身,职位又高,杂志社男人也比较少,女孩很多,却从来没有人对他有非分之想。
叶挽瓷一度都觉得很奇怪,后来来到这里一个多月后,跟他交接了几回工作,她才终于明白。
因为他太凶了,又凶嘴又毒……
“啊,好。”
叶挽瓷赶紧抱起那摞杂志跟在穆则身后,来到了他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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