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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节(2 / 2)

第七十三章 73

十七岁, 是白倩瑶不长不短人生中精准切割的一半。

真细算起来,这确实是一段相当久远难追的回忆。

但或许是她的人生相较于旁人,在匮乏程度上只有有过之而无不及, 是故, 直至许多年后,想起十七岁的宋致宁趴在课桌上、只露出半点尖尖黑色的额发;他倚在窗边,撩起窗帘和外头搭话的女生笑闹几句的声音;突然跑到她面前,下巴搁在她摞成山的课本上央她借本作业来抄抄的模样, 一切的一切,依旧还仿佛鲜艳如昨,恍惚就在不久前发生似的。

虽然没有《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那种梦幻般的剧情, 但那些悄然离去的青春岁月里, 随着她阴差阳错成了宋致宁的前桌,两人的关系的确相较之前拉近许多——毕竟, 有了卓青和纪司予那样从一而终、不死不休的纠缠珠玉在前,他俩也不能在一旁干晾着当电灯泡,总得找些共同话题。

故而, 从前虽有有意保护, 但也确实刻意会和她保持一定距离的宋家小三少,大抵也受了纪司予的感染,对她“宽限”不少。

从此顺理成章的, 也就让她找到理由, 逐渐又成为宋致宁最贴心的哥们。

无论旁边俩人心照不宣的默契也好,暧昧也罢,受益于白倩瑶彼时那绝对没有任何恋爱可能的体型, 他们之间总洋溢着一种看似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兄弟情氛围。

闲来无事的时候,甚至还能并肩坐在操场的边边角角处吃吃薯片, 一起讨论着过路的美丽姑娘,你一嘴我一嘴,因为“谁更漂亮”这样幼稚的话题吵个没停。

“不过,今天我偷偷看到纪司予给青青传纸条哦,”当然,吵归吵,吵完了,她也不忘另起一个八卦,“他不会是真的对我们青青有意思吧?……虽然他家条件是好到不行啦,不过我感觉跟个烫手山芋一样,我去年还参加过一次他们家老太太的寿宴呢,那个奶奶看起来巨恐怖,我爸把我领过去跟她说话,没说两句,我脑壳就痛得要命。不为别的,就觉得她说话阴阳怪气的。”

白倩瑶撑着下巴,难得一副老成模样。

半晌,长长叹出口气:“而且纪司予这个人吧,对着阿青还好,对着别人,我总觉得阴恻恻的。要是青青跟他谈恋爱,以后还想再找下一个,八成就难了,不死也得掉层皮,你说是不是?”

情场老手宋某人手枕后脑勺,靠在篮球架旁,老神在在地答:“应该是说,要是真给他得手了,就不可能会有下一个了。”

“哈?”

“反正我从没见过纪司予那么失态的样子,遇见卓青那天是头一回。”

“……”

“而且卓青这辈子,我猜,也不太可能碰到第二个,比纪司予更喜欢她的人了。就算还要有下一个,她自己也不会答应自己的,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随随便便都能跟纪司予比。”

他可是出了名的人间小菩萨,实打实的又高且富且帅。

无可否认的默然片刻。

许久,白倩瑶复才“切”了一声,抬头看天。

“但我还是觉得平凡一点也不错,不愁饱暖,每天傻开心,像我爸说的那样,”她失神笑笑,“大家庭里,吃个饭都像是自助餐,要是真的有选择,谁会想真的迁就那些啊。”

可与她的感慨相比,小三少毕竟是见多识广,亲身体会。

多年后的事实证明,白倩瑶的劝谏没有奏效不说,纪司予与卓青之间,倒也确实是宋致宁一语成箴,分毫不差。

起先不知是福是祸,后来冷暖自知,毕竟卓青是终有所得。

至于一无所得的白倩瑶,自己也没听进去自己的劝,反倒依旧默默在心里藏着那位——和永远一心只想着阿青的纪司予相比,仿佛永远也停不下来的花心蝴蝶。

半斤八两。

十七八岁的宋致宁和十年后一样,那副漂亮好看的皮囊永远被他利用和维护的极好,还酷爱拾缀自己,今天朋克潮牌,明天校服涂鸦,后天英伦贵公子,随心所欲,永远以吸引旁人目光为荣。

高二转班来这一年,他就换了七个女朋友,每一个的平均保鲜期不到两个月。

当然,最出了名的却不是他换女朋友的频率快,而是同每一个都能好聚好散,各有所获,互无亏欠,实在是不得不称一句技艺高超。

——“我说我要去看演唱会,他就翘课陪我去看演唱会,买第一排的门票,帮我安排和小爱豆在后台合影,不会吃醋也不会因为我追星生气。”

——“我喜欢那种忧郁系文艺美男嘛,然后元旦晚会的时候,他在台上抱着吉他唱歌,我就去追他了!他妈妈感觉很喜欢我,一直催他跟我接触哈哈,虽然后面相处的很淡分手了,但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牵牵手就觉得很幸福了。”

——“我好像是去年的时候还跟宋家那个在一起呢,哈哈,觉得他人好好,会说话也挺绅士的,我爸也很喜欢他,我家还和宋家谈了一个房地产的合作案呢——虽然合作案刚结束我俩就分手了,不过恋爱谈得还是挺舒心的。”

——“……宋致宁要是能再专心一点,绝对是白马王子好吗?但他就是太没正形了,喜欢你的时候对你很好,但也最爱提醒你,他压根暂时就没有定下来的计划之类的,让你别太入戏。然后不喜欢你的时候断了就断了,你要什么分手礼物给什么分手礼物,绝对没什么拖泥带水的。唉,不知道说啥,但也没有什么骂他的理由。”

他的每一场恋爱由是都来得轰轰烈烈而结束得波澜不惊,并时常配有暗地里进行的联姻式的家长联系。

他自己倒是并不怎么放在眼里,或者说,比起要跟谁谈恋爱,要在别人眼中做什么样的人,他从来只看中当下自己的开心,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也是校方心目中又爱又恨的坏孩子。

爱他出手阔绰,家里建校费给的一摞摞,捐了三栋楼,恨他不做榜样不爱学习光爱泡妞。

而那段年岁之中,真正能接近且陪伴这个放纵不羁坏孩子的,除了他看中交际的几个同样出身高门的同类之外,尤其格格不入的,似乎好像永远只有那个,看起来永远不会跟他有故事的白倩瑶而已。

“喂,这位白同学。”

他懒洋洋伸长手,戳了戳前头某人厚实肩膀,“周末有没有空?前几天不是说要吃冰糖葫芦吗?不如礼拜六去北京玩吧,吃正宗的去。”

“……”

她看也不用看,对准他手背就是猛地一拍,“又被谁放鸽子了?女朋友跟你吵架了?”

“可不嘛,分手了。”

宋致宁右手支颊,话音淡淡。

说的是情感大事,语气里却浑然都是漫不经心:“栽在一个长相纯良的美女手里,给我戴了一顶墨绿色的帽子。”

闻声,一旁的卓青和后头的纪司予已然一脸见怪不怪,冷静得很。

“……那你干嘛一点不难过?”白倩瑶却到底一怔,没沉住气地回过头,“不找人报/仇?哪个班的啊。”

“忘了。反正,谈个恋爱又不是坐牢,不喜欢了就分手,人也没欠我的,”宋致宁这个当事人反倒笑笑,“话说回来,去不去北京啊?——去我就让人买票了,省的你又数落我见色忘友,带你吃最正宗的冰糖葫芦去,够不够意思?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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