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是多说一句,他便丝毫不差地还回去。
不平和,不清冷,不与世无争,不躲在老宅。
像极了年少刚长成,还是个新兵蛋子,为了个姑娘家家就和自家老爷子摔了碗的纪明越。
“其实在那之前,我就听说过,他常带着个女孩四处参加酒会,固定了女伴,就再也不换,也派人查过,是卓家领回来的私生女,在家里头不太受重视,就是受了欺负,也没人出头——我还以为这孩子聪明,是找了个不用负责任的姑娘玩玩,哪里想到,这一玩哪,就是这么七年。”
“说起来很好笑,不是吗?”
老太太摩挲着卓青的手背,话有所指:“我查过你,说缘分吧,只是小的时候,机缘巧合,照顾过他几回,他就铁了心,一门心思只想娶你。你们两母女各个医院打着杂,来去不定,时间一长,等他后来私下有能力花钱去找的时候,反而找不到了,找不到也就罢了吧,偏偏还真给你个向上爬的机会,让你去了克勤,跟他成了同学。”
卓青很不喜欢这种语气。
偏偏说话的人是老太太,不到必要的时候,她不想正面和人起冲突,便也只敷衍笑笑,抽出了手。
“他对我好,我是知道的,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他已经给了我最好的生活,所以我——我也在自己能做到的范围内,尽量学着做一个能配得上他的人。”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学,应该是从两年前才开始的吧。”
“……!”
两年前。
两年前……
“你刚嫁进来的时候,虽然也在我面前装装乖,但其实是志得意满,被保护的很好。那时候啊,还经常能看见你跟白家的小丫头到处跑,一会儿在香港购物,一会儿跑去湖州吃家乡菜,改明儿就在巴黎了——司予惯着你,什么也不需要你迁就,把你惯得很娇气,不是吗?”
“是,但是我后来……”
“嗯?”
“我后来……”
喉咙口仿佛堵着什么,连带着声音也艰涩。
她只是愈发低下声音,也低下姿态,像个对上帝忏悔罪孽的祷告者。
“从我丢掉了那个孩子,不是因为意外,是故意……故意让那个孩子……离开以后,我知道,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两年前,所有事情的起因,是一场车祸。
肇事司机逃逸,被当场撞飞的女人,因失血过多而当场死亡。
思来想去,这也不过是一起平常的交通事故。
甚至于,连那个意外死亡的女人也毫无亮点,一生没有什么大作为,到死,也只是个窝囊又懦弱,没抱负,也没成就的中年妇女。
她死在大马路边,临死时,身上背包飞出老远,遗物送过来的时候,依旧沾满了她的血。
背包里,是她亲手织好的小衣服,有毛衣,短袖,小短裤,对了,里头还悄悄藏了一把小金锁,足金的,少说也得要几千块,还是她攒了两个月的工资,回家请老工匠亲手打的。
女人在的时候常说,自己最大的骄傲,是带大了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后来成了高门大户的孙媳妇,依旧每年都偷偷寄钱给她,陪她吃饭,十年如一日喊她妈妈的……是她嘴里“最乖最乖的好女儿”。
谁能想到,她就是死在去看望这初怀胎的女儿的路上。
卓青记得自己在电话里对桑桑歇斯底里的怒喊,平生第一次,她对桑桑发了那么大的脾气,几乎哭晕在纪司予的怀里。
只是一遍又一遍的问。
【她为什么……为什么那天出来啊!!那天下那么大的雨,你们明明知道她身体不好,她,她容易脚痛的嘛,她眼睛也不好,你们为什么不拦着她?!】
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喊。
【我不要衣服啊!!我要我阿妈!我要我阿妈!!你把衣服拿回去,听到没有!】
阿妈才四十三岁呢,再打扮打扮,还是可漂亮了。
怎么就白布一裹从头到脚,怎么就漂漂亮亮的来,变成一把骨头一把灰了?
她想不明白,所以彻夜彻夜地失眠,彻夜彻夜地流泪。
她听桑桑说,那天阿妈是接了电话才临时出门,于是雇了很多私人侦探,循着蛛丝马迹去找。
找啊找,很快就找到了卓珺头上。
女孩哭着向她道歉,第一次叫她姐姐,说害人不是本意,只是“思婉姐说了,说叶梦姐生不了小孩,如果你生了小孩,在大家前头,她会很难做。我想跟她做、做好朋友啊,她说让我联系你养母,我只是打了个电话,我什么都没做,更不敢买凶,我有什么好处?我只是打了个电话让她来找你,真的,真的……”;
找到纪思婉头上,对方更是理直气壮。
“车不是我安排的,人不是我杀的,我只是想约她过来谈几句,谁知道天黑路滑,她就这么被撞死了?卓青,连法律都不会说我存心犯罪,你凭什么来制裁我?”
轻飘飘的几句话,就这样决定了阿妈的命。
卓青想过去报警,想让警察把她们都抓走,可是老太太直接下了禁闭,让她冷静冷静。
也想过从卓家方面入手,花尽心思求纪司予带她出去,去了卓家,卓父听完经过,回以她怒气冲天的一句呵斥:“我又难道不是养了你这么多年?没良心的东西!”
随即而来,是狠狠一个耳光。
【啪!】
那耳光扇下来的时候,她的脑子实际上是一片空白的。
心好像被架在火上烤,翻来覆去。
只能死死盯着,离得那么近、几乎只要错开半步,就能直直磕上肚子的桌角——
【卓青!!卓青,不,不是,家庭医生呢?快叫救护车!】
时至今日,回想起来,她关于那一瞬间的记忆甚至都空空如也,只剩下兵荒马乱的大喊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