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
“他的仇人是孙老板吗?”董逍反问。
董逍锐利的目光落在孙浩身上,竟让他有种被人扼住了咽喉的感觉。
“是我又如何?”
“那如果我是他,就会懂得什么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以卵击石,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既然已经输了,那不妨远走他乡,永不回头。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说着,董逍还若无其事地夹了一筷子菜吃进嘴里。
只是,摆在他面前的几盘菜,他一口没动,反而是孙浩面前的,似乎令他更有食欲。
“怎么?四爷面前的菜不合胃口?”
“猪肘子油腻,红烧肉太软烂……我几乎不怎么吃猪肉,孙老板可能不知道,我老家在北方,我们那里的习俗,不吃猪肉。”
“不吃猪肉?”
孙浩有一瞬间的愕然。
到底是把习惯都改了,还是他真的认错了人?
“哈哈,其实这些年在外面闯荡惯了,也不是没吃过。只是能忌口的时候就忌着,但有时候嘴馋了,也会忍不住尝尝。”
“我们那里的人基本上已经汉化了,还能维持原来的饮食习惯的,基本上都是老一辈的。而且,我曾经上街乞讨,那个时候,能有吃的就不错了,管它是猪肉还是什么。”
“就连老鼠肉,饿狠了,我也吃过!”
说着,他比了个手势:“这么大一只的老鼠,大约有一斤重,我和七八个人抢,最后抢赢了。那滋味儿……”
孙浩被他说得浑身一个机灵,太他妈恶心了!
这人真不是董逍吗?
“那你以前的日子还是挺不容易的。既然老弟不吃,那我就让人撤下去,换你喜欢的来?”
“誒,不用那么麻烦。”董逍摆摆手,“孙老板面前的菜色就很不错。”
孙浩面色一僵,是说他面前的菜不错,还是说他自己就喜欢吃别人碗里的饭呢?
“哈哈,我最近血压高,医生老是让吃素,少吃肥肉。这不,我特意点了鱼肉和素菜。”
“应该的。”
“我就知道,老弟是个好说话的人。来人,把四爷面前的菜撤下去,换了素的来。”
“各民族的饮食习惯不同嘛,我们应该尊重。”
“就是不知道老弟是哪个少数民族?”
“小民族,不提也罢。”
董逍摆摆手,张口就转移了话题。
“说起来,是董某初来乍到,早就应该上门拜访的。这一顿饭,要请也该我请,待会儿孙老哥可别跟我抢着买单。”
既然他都叫自己老弟了,董逍也从善如流改了称呼。
“你买什么单呢,说起来,以前那个穷小子,连欠我的钱都还不起,还欠了卖身契。若不是他拿了女人抵债,我到现在都不会放过他。”
他的话音刚落,女人原本夹菜的手就抖了一下,她原本是要给孙浩喂菜的,滚烫的菜一下子跌落到孙浩的裤裆上。
孙浩噌地一下站起来,抡起手就是一巴掌,把女人打得半边脸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嘴角还见了血。
“贱货!这么点事都做不好,你是不是还想着那个穷小子?你可别忘了,是他把你送给我的!”
董逍垂在桌下的手死死握成了拳,他怎么可能把小艾送人?
明明是他抓走了小艾,拿小艾逼迫自己就范!
手心都掐出了淤血来,正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董逍眉头一松,走出去接电话的同时,还和孙老板说了一声抱歉。
直到看见董四爷的背影完全消失,孙浩才伸手抚上小艾的脸。
“疼吗?”
小艾半边脸肿得老高,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
“不疼。”
早就习惯了,怎么会疼。
“认出来了吗?他是不是?”
“我……”
董逍很快回来,脚却没踏进包厢。
只对孙浩弯了弯腰,做了个抱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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