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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1 / 2)

脖颈!?胡三丫盯着洛在河的脖颈,不可置信道:“恩人是我一样吗?”

洛在河点点头,不出意料看到胡三丫仿佛做梦般神游的表情,只见胡三丫大力掐自己一把,‘呲’一口吸冷气,疼!不是做梦。

“恩人,你为什要这样打扮?”就算胡三丫出来讨吃的,她也不曾把自己的长头发剪短,人人都说相亲女孩子要看女孩子的头发,头发就是一个姑娘在外的脸面。如果头发是黑直顺滑,说明女孩子家境不错,吃得好,身体棒。头发打理干净说明女孩子自身勤奋爱整洁,是个勤劳能干的好姑娘,可以说给她们家的小伙子。

胡三丫平时也宝贵自己的头发,隔三差五就打理一遍。结果洛在河直接是短头发,她家人没意见吗?以后恩人怎么说人家?

“方便,区区头发没什么大不了的。”洛在河淡定说,其实许多人判定洛在河是男同志,还是取决于洛在河的短头发,试想一下有哪位姑娘家愿意留短发,就是算短发,她们的接受范围只是垂到脖子上,那不能称之为短发。

在这种人人潜意识默认社会里,洛在河的外在形象不在女性的范围内,所以见到的人自动把她归类男性身份。

胡三丫心底被洛在河自信不受拘束神采飞扬勾起了一丝丝本人不易触觉的触动,羡慕极了她自由自在的模样,她活成了绝大多数女孩子向往的样子。如果有朝一日,她也能变成这样子就好了,胡三丫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头发,头一回对长头发表露出来的抗拒。

而洛在河满意看到胡三丫的脸上她自己都不知道动容,这样的人她才放心,有自己的野心,冲劲。谁说女孩子比不上男人呢,女人努力起来不比别人差,她们何必把自己禁锢到小角落里呢。

“等你卖完手中的货物,来村子里告诉我一声,我给你带。”

“好。洛…恩人,你有想卖的东西吗?这里的我熟。”在称呼时,胡三丫卡壳了,该叫什么呢,想来想去还是叫恩人比较顺口。

“没有了。”洛在河刚迈出去的脚收回来了,“你知道城里来的知青喜欢什么东西吗?”

胡三丫向来脑子转得灵活,立即想明白恩人喜欢上知青,想到知青油嘴滑舌,不安分,看着就和村民格格不入的样子,胡三丫不由担心提醒着:“恩人,知青不喜欢我们这里,以后有机

会,他会不会跑了。”

“怕什么,跑的话追上去打断腿。重新找一个好看的。世界上的好青年多得是。”洛在河笑眯眯说着,不介意胡三丫的越界掺和。而且如果朝天骄跑的话,打断他的腿,看他还敢不敢跑。

胡三丫再次被冲击已摇摇欲坠的三观,简直大开眼界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听到洛在河的回答,她的第一印象是女同志怎么这么凶狠,会被人说闲话的,接而是不错诶,三条腿的男人大把,何比吊死在一棵树上。

就算跑了,凭着恩人的样子也不算能咽下这个亏的人,好好出完气,再找过一个好男人也不是问题。

悄悄地胡三丫的观念逐渐向洛在河靠拢,隐隐脱离了传统观念的束缚。

“男同志应该是书吧。恩人,我带你去废品站,哪里有很多别人不要的书,新旧都有,还便宜。”

就这样,洛在河扛了一袋本该当废纸烧掉的书籍,她也不仔细挑选,好得坏的都塞进去。说不定这算个好法子,把朝天骄留久点。

在半路上,洛在河碰见一路的村民,回回解释拿来当燃火的废纸。这时恰巧碰见了朝天矫,真是天注定的缘分,说来就来。

朝天矫没听到前面的解释,看到洛在河大包小包的样子,他就好奇提了一嘴,后来他恨及了自己的多嘴,不知道的话洛在河怎么处理他都没想法没问题,但是事情摆在他面前,他有阻止的机会,他做不到袖手旁观。书是多麽美妙的事情啊。

“从废品站拿了一点废纸回来,好像是有语文,数理化丛书什么的,不过我又不看,拿来燃火最好了。”洛在河轻松拿着袋子,一副立马就会拿去废物利用一下,比如做一餐饭。

朝天矫受不了内心对书本的爱惜对此行为的谴责,一股脑上前,不再顾及什么远离洛在河,要好好说明白了他们之间不可能了。一心追上去阻止他。

抓蛇找要害,打七寸。朝天矫嘛!洛在河觉得自己找到了制服他的好方法了,他注定逃不过她的五指山了。

第16章

“洛同志!洛同志!”

后面传来朝天矫的喊声,洛在河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转过头来变得平静了,疑惑对朝天矫说:“朝同志,有事吗?”

“那个…你手上的袋子。”因奔跑泛起红润的脸上不好意思,恍如红霞,朝天矫颇有些吞吞吐吐。

洛在河眼里的笑意越浓,脸上一本正经道:“袋子,哦!都是废纸,拿去烧挺好的。”

烧!?朝天矫的心更加难耐了,连忙劝道:“洛同志,书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惜它,烧柴就好了。”

“一堆废纸怎么会是我们的朋友呢。没什么用,它们唯一的用途就是起火了。不说了,我要回去做饭!”

洛在河提着袋子走了,脚步比平时加快一点。

朝天矫被洛在河的话惊愣住一会,待他回神过来,洛在河已经走了一段距离了,他小跑追上去。

“诶诶!洛同志,有话好好说,别冲动!”

“我没冲动。很正常!”

“那这样子,洛同志你这堆东西我买下了,一块钱行吗?”一块钱应该够了吧!

“不行,朝同志,这堆东西不值那么多钱。”

听着朝天矫慢慢露出喜意,这是成了吗?但坏心眼的洛在河并没有轻易放手,反而说:“不值钱的东西,卖不买的都不好啊。我不能占便宜,所以它们最好的归宿还是点亮自己,成全他人。”

失落的朝天矫并没有放弃,可能袋子的确是破碎不成本的废纸,但是他对书存在着特殊的感情,小时候的他喜欢看图画本,会识字后爱上了看书,在他眼里书是他童年的小伙伴,陪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童年时光。

路途辛苦破折,朝天矫不舍得带他的书下乡,毕竟他的书所剩无几了。没有书在身边的日子,他不太习惯,白日的劳累让他一沾枕头立马睡得沉沉的,也就暂时忽略了没书的不自在。

现在平淡的日子里突然出现书的影子,虽然只是不完整甚至残缺的,但朝天矫心底提起来的劲难以消退,挠心挠肺的,难受极了。

所以平日里冷静的朝天矫乱了分寸,说:“你怎样才可以给我?”

洛在河摸摸下巴,嗯,她要不要狮子大开口呢,算了,还是循环渐进,温水煮青蛙,免得把人吓跑吧。

“谈对象一周”洛在河淡淡说,仿佛嘴里吐出来的只是一件小事。

什么?朝天矫又气又恼,洛同志怎么能这样子,趁火打劫,太可恶了。

洛在河笑了几声,说:“朝同志,我是开玩笑的。别放在心上,天色也晚了,我要回家了再见。”

朝天矫纠结站在原地,瞧洛在河的样子不似在开玩笑。答应还是不答应?答应的话,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就是在耍流氓,他们谈对象是不是在耍流氓呢?然后洛同志彻底误会了,脑子走歪了,怎么办。但如果不答应,洛在河真的会烧掉它们的。

要不算了,谈对象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能随随便便,这不仅不对自己负责还不对别人负责。说好要和洛同志好好谈清楚,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不能反悔,否则害人害己。

我还是离开吧。朝天矫说是要转身离开,但双脚如同石柱一般,难以挪步,不舍看一眼洛在河的袋子,然后毅然转头,准备离开。

朝天矫没有转头,但他能清楚地察觉到洛同志的脚步声越来越轻,几乎消失,砸在心里的声音却越来越重,不安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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