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眼看着两名气势不俗的保镖冷哼一声道:“我去猎杀金乌的手下,夜鸦。”
他也知道,在狭隘的走廊里自己根本不是面前两名保镖的对手,再说罗宾逊的确有权知道自己的行动目的。
说完,鹰眼领着自己的长黑箱子,挤开俩人走了出去。
罗宾逊站在走廊里,表情阴晴不定。
“这个蠢货,果然任务又失败,真是废物!”
“四名佣兵杀不死五名股票经纪人,还被俘虏了,还有比这更蠢的事吗?”
罗宾逊骂了两句觉得不解气,拿起电话拨给了金乌。
可是这次电话响了半天也没人接。
“这个蠢货!”罗宾逊重重把电话摔在地上:“出了问题只想着逃避,蠢货,蠢货!”
骂了两句后,罗宾逊慢慢冷静下来。
心中盘算一圈之后,捡起手机通知自己的团队在会议室集合。
“看来只能提前启动计划,不然再这么下去,还不知道金乌这个蠢货还会做出什么不靠谱的蠢事。”
……
此时,林峰刚驱车路过超飞公司门口,处于习惯他望了一眼,可这么一看却看见一个可以的人。
那人手上提着一个长方形的黑箱子,带着帽子和口罩,整体穿着偏灰暗色调,唯一突兀的是他带着一款圆形的金丝眼镜,缓步走在人群中。
林峰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人群中只有他不引人注目,常人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即使盯着人群看也不会在他身上停留多久。
所外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林峰一眼就看出对方穿搭所想要表现出的意思。
一般这样穿搭的人,要不就是行为艺术家,要么就是绝顶的杀手,也只有这两种人才会特别注重衣服是否引人注意。
林峰眨了眨眼,想要看的更清楚些,等他再睁眼的时候,人群中再看不到那人的身影。
四下寻找无果后,林峰踩了脚油门将车驶进了公司的地下车库。
不远处的巷子里,鹰眼注视着林峰的车尾没入车库后,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
“好敏锐的洞察力。”
他刚才走在人群中,忽然只觉得有人在监视自己,便快步走到巷子里,等到他探出头之后只看到一辆车尾进入车库。
鹰眼见没发现,转身离开了巷子,继续指向自己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