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两个一模一样的小萝莉,平日里站在面前恐怕要彻底分辨清楚也麻烦,更何况又跑又跳的,更是眼花缭乱。
“朵儿?”
边子白表情凝重的问道。在他的心目中,也就朵儿最贴心的小棉袄,主要是性格好,让人感觉非常妥帖。只要埋下了这个印象之后,恐怕这辈子都不大会改变了。
“是主人!”
“家里怎么来了孩子,让果儿把人叫来。”
很快三个孩子一字排开跪坐在了边子白面前,而朵儿也打理好了洗漱的用水,小心的解开边子白头上的包巾。一头乌黑的秀发,长发及腰,散开了睡边子白还真不习惯。没办法,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将头发包起来,至少不会压到头发。
朵儿熟练的开始给边子白梳头,打理。而边子白歪着脑袋,盯着那个陌生的小男孩问道:“你是哪家的啊?”
“是我们家的啊!”赵果自告奋勇的抢答,可惜没有奖励。
边子白捂着额头苦笑道:“你们两个糊涂虫,我们家什么时候有孩子了?不对,是男孩子?”从年纪上来说,孙伯灵也算是孩子,还是个男的。但是从体重上来说……他已经成年了。
一百多斤的胖子,就从体重来形容对方的胖,似乎有点牵强。可不要忘了,这家伙才十岁。
可即便是孙伯灵年纪不大,但做派是个小大人的做派。
后院之中,两口大锅已经支起来了,一箩筐,一箩筐的蚕茧搬运在大锅的边上,就等锅中的水煮沸,然后煮蚕茧。经过了这道工序之后,在蚕茧内的蚕蛹会彻底死掉,不会咬破蚕茧,破坏蚕丝。孟母就算是在锅台边上准备干活了,还是有些恍惚。煮蚕茧的时候,女主人似乎有种跃跃欲试的要帮忙,这可吓坏她了。从小到大,她受到的教育都是主仆不同命的宿命论。哪里敢让女主下手呢?
再说男主人,也年轻的很,看着也就十几岁的样子。可已经是内史令,中大夫的官职了,命可真好。脸上还没有长出胡子,属于那种办事不牢靠的一类人。
还有这家人对奴仆也太好了一些,哪里有给这等吃食给奴仆的,一日三餐就已经过分,吃两顿已经不错了。而且每一顿都有肉腥,虽说不是大鱼大肉吧,但也不该是奴仆吃的饭菜啊!
孟母当然不是奴仆,她是说什么也不愿意低下这个头的,她只是愿意过来帮工,甚至工钱不给只要有个安顿之处管饭就愿意,算是报答白圭的救命之恩。至于原因,她是不肯说的。为了让儿子不低人一头,这种念头对于穷人来说,简直荒唐。
这家人……怎么说呢?
应该算是好人。
这个没毛病。
要是白圭知道孟母这么想,肯定气地跳起来,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还是一个已婚死了丈夫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有什么资格评价他如日中天的边氏第一家臣的人品?
关键是,为了孟母突然晕倒在他边上,他还付出了真金白银,那可是他的老婆本,花在芸娘身上,就是再多十倍百倍,他也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欢喜,可是花在孟母身上,一个大子他都亏得慌。
可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白圭找织工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眼瞅着家里的蚕茧就要破茧而出,价值几万中布的蚕丝就要毁坏。愁地他吃不香睡不着,可没想到,原本以为是被讹诈的一个女人,无奈之下在送到了家里,醒来完全大变样了。
孟母是个织工,水平如何不知道,但是路缦就粗略的问了一下,就决定将人留了下来。
不仅是将孟母留下来,还将孟轲也留了下来。
正准备干活的孟母撩起袖子,在手臂上扎紧之后,用笊篱将蚕茧下沸水的时候,有人匆匆跑来,喊道:“孟家娘子,快去看看吧,你家儿子冲撞了主人。”
“什么?”
孟母彻底慌神了,自己家的儿子是什么货色,她最为清楚了,属于上房揭瓦一刻也不愿消停的主。没想到来主人家第二天,就激怒了主人,这可如何是好?
匆匆从后院跑到主人居住的院子,还没有进远门,就看到路缦在边上看着。
她是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
路缦扭头看了孟母一眼,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随后轻声道:“放心吧,子白性情很好的,平日里都很好说话。”
孟母想说的话都一下子被堵在了喉咙口,心说;“平头老百姓,相信贵族的仁慈,这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再说她昨天还被边子白吓唬过,要将她当人豕给卖掉呢?
可这话说什么她也不敢说的,毕竟在人家的地盘呢?
边子白怎么说也是个中大夫的官员,看着似乎家世一流,肯定不是她一个小妇人能够得罪得起的大人物。好在孟母终于可以放心了,就边子白的长相,恐怕不会对她有非分之想吧!
从院门口,视线落入院中,就见主人和她的宝贝儿子正面对面坐着。边子白正在赵朵的帮忙下打理着头发,而他儿子也是一本正经地坐着,似乎在学边子白的做派。可孟轲是穷人窝子里出来的孩子,用野孩子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性也不为过。
哪里学得了边子白与生俱来的富贵气派呢?
要是在平日里,孟母早就拿起笤帚,将孟轲打到屁股开花了,可这一刻,路缦在边上,还有此间主人,她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冒然行事。
而此时边子白呢?
听着赵果叽叽喳喳的解释,终于闹明白了,眼前这小家伙叫孟轲,名气很大,那是在后世,尤其是在元朝以后,更是到了仅次于孔夫子的地位,被誉为‘亚圣’。但现在,小家伙还是个熊孩子。当然,如果他身上是不是也犯孩子气的话,他也有这资格评价孟轲是个熊孩子。
“孟轲,哪里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