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叶青水摸了摸长命锁,外壳冰凉,却让人心里暖暖的。她盯着儿子们静谧的睡颜,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初生婴儿的皮肤细嫩脆弱,手丫小小的,叶青水用拇指丈量了一会,脚掌还没有她三根手指大。
谢庭玉带了相机过来,趁着媳妇傻乎乎地掏着儿子的脚丫子凝视起来的时候,“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奶奶,孩子还没有取名呢!奶帮他们取个名儿吧。”
谢庭玉眉开眼笑,浑身洋溢着初为人父的骄傲。
别看谢奶奶给她的两个儿子取的名字那么简单,一个叫谢军,另一个是谢民,但是在那些年头里甭管肚子里有多少墨水,取出来的名字都得本土化、要朗朗上口容易记。
谢奶奶怪嗔地说:“奶就知道光指着你们不行。等生完了这才想起给他们取名。放心,你爷早就准备好几个名字了。”
“小名也得琢磨琢磨,总不能一直叫老大老二……多难听。”
大名让长辈取了,小名当然得夫妻俩自己取。
谢庭玉回想起昨夜,长这么大他从没对哪一夜有过如此深刻的印象。然而昨夜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煎熬。
终于等到天亮了,两个小儿的哭啼声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降落人间。
这一幕让谢庭玉永生难忘。
他不假思索地说:“哥哥的叫辰辰,弟弟叫光光怎么样?”
辰辰和光光。
叶青水小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咬出来的小名柔软可爱得不可思议,让她的心窝软成一滩水。
叶青水挨个亲了宝宝们一口。
“爸爸给你们取的名儿真好听,宝宝喜欢吗?”
她握着他们的手,在心里默默说:“辰辰、光光,谢谢你们。”
谢谢你们,这辈子还愿意再来给我们当孩子。
这辈子叶青水一定会拼尽全力,保护、爱护这两个宝宝,给他们做最温暖的避风港。
……
叶青水留在医院里观察了七天,一个星期后便出院了。
年轻的夫妻俩一人抱着一个小孩儿,脸上的笑容甜蜜蜜地满足,仿佛抱着的是万贯家财也换不来的宝贝儿似的。
叶青水用柔软的棉布裹着宝宝,仔细地拉下遮风布,一点冷风都不让他们吹到。
回到家里后,谢庭玉把孩子依次放到了床上。
刚出生的婴儿爱睡觉,谢庭玉也不吵宝宝,他就这样地看着孩子们,怎么看都看不腻。原来他和媳妇的五官,糅杂在一起是这样的。
大儿子长得比较像媳妇,个头也比弟弟大很多,活泼好动一些。
小儿子长得像他,爱睡觉,眼睛无时无刻都眯成一条缝。
叶青水回到家,惊喜地发现厨房有熟悉的味道。
谢庭玉倚在门边,轻松地笑了笑:“水儿,你看看谁来了?”
叶青水一转头,眼眶差点红了。
厨房里正在给女儿熬酸梅汤的叶妈转头一看,露出一嘴糯米牙:“还愣着干啥,来喝碗酸梅汤。我记得你最爱喝了。”
她仔细地打量了女儿好几眼。
叶妈没有第一时间着急着去看外孙,她心疼地看着女儿,恨不得把叶青水的每一根发丝儿都看清楚,确认女儿过得确实还可以,她才松了一口气。
叶妈直念叨:“瘦了瘦了……”
其实叶青水跟离开家的时候区别并不大。离开家的时候她怀了四个月身孕,肚子还没隆起来。现在叶青水已经生产完了,肚子也平坦了。
叶妈说:“虽然首都好吃的东西多,吃得饱也穿得暖,不像在乡下……但是我知道你呀,最喜欢吃啥。你阿婆也想来,但她年纪大了,比不得后生能折腾,我就不让她来了。”
叶妈给女儿做了一顿孕妇餐,虽然她总是很勤俭节省、抠抠搜搜,但是粥里起码打了两颗蛋儿。
用鸡汤熬的粥,米粒里夹杂软烂的老母鸡鸡肉,这在乡下可算是“奢华”的月子餐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鸡蛋,你婆净挑了个头大的给你,家里的蛋没有腥味儿,城里买不到这么好的鸡蛋。”
好的东西总是要留给自家的,供销社收鸡蛋论只算钱,差不多一样质量的,个头大的当然留给自家吃。家里的母鸡是特意用玉米喂着长大的,蛋也比别处卖的吃起来香。
叶青水喝着叶妈做的蛋肉粥,眼眶泛红,一连喝了两碗才恋恋不舍地停下来。
她心里熨帖极了。
她看向谢庭玉,谢庭玉对媳妇微微含笑。
“阿娘来了首都,就在这里住下吧。”
岳母寡居多年,膝下只有叶青水一个女儿,他们夫妻俩自然是要承担起赡养的责任的。首都和叶家村相距上千公里,山高水长,谢庭玉合计着便把岳母接来了首都。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