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看看四周围着的人,美丽的蓝眼珠蕴出丝丝笑意,语气轻松地说:“这位杨先生身体壮实得像头牛,不出两天一定会康复,你们不用担心,如果有其它情况,随时给我打电话。”又对杨佩瑶道:“你气色不错,看样子是完全康复了。”
杨佩瑶含笑回答:“是的,完全康复了,我还要感谢你,是你治好了我的病。”
罗伯特也笑,“我也要感谢你帮我翻译,否则我没有办法看病。”
别人听不懂两人说什么,却知道杨佩瑶的英文非常流利而且好听,有种外国人特有的腔调。
比起支支吾吾半句话说不明白的杨佩珍好得不是一点半点儿。
罗伯特收拾好东西,太太付了五块银元诊金,周妈引罗伯特离开。
杨佩瑶无意中回头,看到杨佩珍眸中闪过一丝嫉妒与恶毒,转瞬消失不见,而脸上已经堆出钦佩的笑,“没想到瑶瑶英文说这么好,是跟陆景行一起学的吧,还说你不想出国留学呢?”
杨致重怒火乍消的脸上果然又堆起了黑云。
太太冷声道:“散了吧,让都督安静会儿,都守在跟前,都督怎么休息?”
四姨太拉着二姨太当先走出门,杨佩瑶本就不愿多待,紧跟着离开,三姨太磨蹭会儿才和杨佩珍一道走了。
太太铺好被,对杨致重道:“都督稍躺躺,晚饭好了我过来叫你。”
杨致重“嗯”一声,没再言语。
吃了两粒药后,第二天杨致重就退了烧,立马精神了许多,再加上洗过澡,换上干净军装,整个人身姿英挺气势十足。
杨佩瑶暗自感叹了下。
杨致重今年四十二岁,正是男人最具成熟魅力的时候,又有权势地位加成,难怪能让一众姨太太因为他而争风吃醋。
吃过早饭,杨致重不愿休息,赶着到公署处理事务,四姨太惦记着生孩子的事儿,没有心思打牌,便提议逛百货公司看看有没有时兴的秋装。
现在已经八月,夏天的衣裳穿不了多久了。
二姨太太懒得去,她心里明白,有三姨太跟四姨太在,杨致重到她房间留宿基本不可能,也就没了那种心思。
每月月钱舍不得花,想攒着给刚八岁的四小姐杨佩环当嫁妆。
三姨太欣然答应,除了自己添置衣裳外,还想给杨佩珍买几身。杨佩珍正是爱打扮的年纪,穿戴漂亮才更有可能找个好归宿。
出门前,四姨太又拉上了大少奶奶陆秀玫一道。
二姨太笑着问杨佩瑶,“三小姐怎么不去?”
杨佩瑶答道:“我想在家里看看书,而且衣裳有得是,用不着再买。”
她还不曾把秋装找出来,可既然夏天的衣裳挂了满满一柜子,想必秋天的也少不了。
趁着家里清静,把以前的课本找出来看一看,起码得知道自己在国中都学过些什么。
杨佩瑶回屋,在书柜里找出本线装国语书。
书足有八成新,保存得极好,左下角写着“杨佩瑶”三个毛笔字。字体工整娟秀,显然是下功夫练过。
杨佩瑶的字也算工整,但是是那种蠢萌的字体,绝非这种讲究藏锋顿笔间架结构的楷书。最重要的是,她用惯中性笔,压根不会用毛笔。
而这个时代的学生,肯定都会写整齐好看的毛笔字。
保险起见,她得抓紧时间练一练。
杨佩瑶翻开第一页,顿时哀叹不已。
满篇繁体字不说,还是竖排印刷的。
她习惯了看横排的摇头阅读,完全适应不了竖排的点头阅读。
更重要的是,她认识的繁体字不多,顶天也就三五十个,而且就算稀里糊涂地认对了,也不会写。
这可怎么办?
杨佩瑶叫苦不迭。
按她现在的识字水平,恐怕连念国小四年级的杨佩环都不如。
杨佩瑶胡乱地翻了几页,惊喜地发现有两篇课文以前学过,就是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和袁枚的《祭妹文》,另外还有《凉州词》、《蜀道难》等几首唐诗也有印象。
凭借脑中零散的记忆,加上半蒙半猜,终于把这几篇文章读熟了,不认识的字也大致对上了号。
杨佩瑶有心抄写两遍,可看着笔盒里的毛笔,却是犹豫了。
她这笔字现在没法见人,在家里练,不免让春喜或者杨佩珍看到,还是到外面找个图书馆或者清静的茶馆,等练得有了模样再说。
正思量着,听见外面汽车喇叭响,是逛街的几位回来了。
不知不觉已是中午时分。
杨佩瑶把课本仍放回书柜,下楼去,看到茶几和地面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盒子。
杨佩珍脸色潮红,鼻尖上沁着细密的汗珠,“瑶瑶,看我买的新鞋。”手忙脚乱地翻出鞋盒,显摆给杨佩瑶看,“漂亮吗?”
是双黑色高跟鞋,鞋后帮有两条带子可以系在脚腕上。
非常优雅而且具有女人味的款式。
没想到民国时候就已经有了。
杨佩瑶真心夸赞,“好看。”
杨佩珍得意地笑笑,“我还买了两件开司米毛衣,一件开衫可以配旗袍穿,另一件套头的,配毛呢背带裙穿,还有两件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