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哥几个,给我上。”老五怒吼着。
于是,四个人一起围攻他们三个人,在这四个人眼里,对方三个人,尤其是里面还有一个穿着裙子的娇滴滴的女人,所以战斗力就是俩,他们在青云市这边,盘踞多年,能够围霸一方,他们也有自己的实力,所以他们不怕。
而且必胜。
但是过分的自信就是狂妄自大,过分的轻敌,那就是找死。
周启云一人对付俩,秦远翔跟陶曼各自对付一个,秦远翔打的那叫一个漫不经心,毕竟陶曼是童欣乐的好朋友,童欣乐离开,把这女人交给他,他就得护住了她的安全。
他一边打人,一边朝陶曼这边看过来,发现这女人还挺能打的,大概真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问题。
她一直处在上风,她的那个对手,一直在吃亏。
她把人逼的节节退,如果不是他这边也在打,否则,他都想给她鼓掌了。
他一直觉得女人温柔是好事,但是女人最好也得有保护自己的实力,就算护不了周全,至少可以拖点时间,让男人去救。
否则,那种没有点自救能力的女人,在遇上坏人的时候,就真的是悲剧了。
这个社会,太多悲剧了。
从陶曼身上收回视线,秦远翔专注的对付眼前人,然后,那人很快被打趴下了,他一脚踩上去,直接踩在了老五的脸上,他冷冷的问着,“叫五哥,是吗?”
老五混社会这么多年,今天晚上还是第一次让人用皮鞋给踩脸,哪怕这人的皮鞋是他所见过的皮鞋里最锃亮的。
老五没吭声,他不想说话。
他没想到,小毛还真挺有眼力见的,知道这些人是他所惹不起的。
早知道,他就真不该追上来,自取其辱。
这会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
“记住一句话,你惹不起的人,以后见了,绕道走,做得到吗?”秦远翔阴冷的问着,同时,脚下的力道又加深了。
老五疼的要命,又不好意思出声,只得嗯嗯嗯了叫了两声,不断的点头,表示他做得到。
秦远翔满意了,“那还打吗?”
“不打了。”
这一次,不止老五应声了,其余三个人同时也点头应着。
秦远翔这才收了腿,同时,周启云跟陶曼也收回了各自压制人的腿。
------题外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