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结束的时候,蓝烟见到在礼堂门口等她的靳骞,从背后揪了下他校服帽子,然后笑盈盈偏过半张脸,“是不是在外面都能听见?”
靳骞当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点头嗯了声。
蓝烟瞥瞥他:“……夸一下能怎么样呀。”
她一开始还骗自己,说学民乐单纯是为了升学,但现在也不想了。
她是喜欢的。
要不然这么辛苦的高中生活,她还能坚持。再烦再累,练琴时她都会把这一切忘掉。
虽然弹完更疲惫,但蓝烟好像从来也没有后悔过。
当她拨出的音,和小伙伴完美配合时,整个人都被一种不可明说的感动充盈着。
如果这都不算喜欢,什么算。
原来她羞于承认。
蓝烟一度以为,有资格说“喜欢”的应该是些音乐附中的天才,由她们来说,半吊子太矫情了。
而现在,与其说她愿意承认喜欢乐器,不如说是——
对自己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她也堂堂正正的喜欢。
这是不是蓝乔说的长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