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传来叶纤红倒霉的消息,她觉得真是老天有眼,这个讨人嫌的东西马上要被人唾弃了。
“算了,既然这件事跟我们无关,我就这样回复给连襟。”孟远航见不得她们母女闹起来,宁事息人地说道。
孟若溪心里还是不舒服,不过聪明地没有出声,她打算明天上班后,再打听一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叶纤红真的倒霉了,作为仇人的她,当然要趁机过去踩一脚。
因为这件事,外面弄得人心惶惶,叶纤红却像没事人一样,依然过着平静的生活。
家里妈妈打电话过来,说田已经种好了,叫了同村几个人帮忙,加上主动过来帮忙的三叔三婶和两个舅舅舅妈,两天时间就全部种完了。
叶纤红这一次倒没有硬要回家,反倒心安理得地留在虞城。
割稻她不觉得辛苦,种田却有些害怕。
主要水田里,蚂蝗特别多,下水后没一会儿,小腿上就叮满了蚂蝗,吸饱血后鼓鼓囊囊的,看得她腿发软。
回家的时候,小腿被叮过的地方,还会有血不断地流出来,看起来非常掺人。
记得以前拔秧的时候,会在身边放一只塑料瓶,里面放了一把盐,每当蚂蝗爬上小腿,就会把它扯下来扔进瓶子,蚂蝗一碰到盐,没一会就变成一滩血水,非常神奇。
种田时因为脚一直在移动,如果还这样对付蚂蝗,那速度就慢了,所以只能任它吸血。
水稻插秧前,一般会撒上化肥,主要是尿素和氨水,种田时要在水里站上大半天,等到回家,浸在水里的双脚和部分小腿,就染上了一层屎黄色,像是两只脚生锈了,洗又洗不掉,特别丑陋。
所以叶纤红非常抗拒种田。
何况这么多年没下田了,现在回想起被蚂蝗叮的感觉,依然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时候农村家家户户都穷,没钱买保护双脚的器具,等再过几年,那些年轻姑娘下田,都会穿上下田专用的塑胶水鞋,这样就不怕搞脏脚,也不怕蚂蝗叮咬了。
跟妈妈聊了一会家里的事,妈妈又提起小舅的店,说一切都准备好了,过两天就准备开业,到时会买两挂鞭炮回来,吉时一到放一放,就算开张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我后天回来一趟。”
她知道妈妈会提起这个,肯定是小舅跟她说起过。
小舅为什么会说,还不是希望自己回去给他捧个场?
他的那个店,自己已帮他把一切都办好了,但是他从来没有做过生意,所以信心不足,需要自己帮他定定心。
“那最好了。”叶知书也猜到了干弟弟的心思,可是又怕女儿为难,所以没有主动开口。
现在女儿这样说,说明她那天有空,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对了,爸呢?”叶纤红又问道。
如果不是妈妈提起小舅的事,她差点忘了大舅的事。
大舅开店的事,她已决定在工厂和小舅店的附近,找一个面积相对大一点的空房子,空置的旧厂房最好,里面的布局更适合大舅开家具厂。
趁现在记得,跟父亲说一说,如果租到了,那后天自己回去,就可以直接去看厂房了,不必浪费时间空跑一趟。
“他在,你等一等。”叶知书放下话筒,去找老公了。
没等一会,叶纤红就听到父亲的声音。
“爸,工厂附近,还有没有差不多大小的旧厂房?”叶纤红直接问道。
“好像还有一栋,面积比我们厂略小一些。”郑建国想了想,回答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租下来给大舅用。”对父亲,叶纤红自己没必要瞒他,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开家具厂,确实需要有这样的地方才行。”郑建国也反应过来。“那我等一下去一趟乡里,把那栋房子也租下来。”
“好。”叶纤红这样说,就是希望父亲帮他跑这一趟。“如果厂房太旧了,你得找人收拾一下。”
“你放心,这些小事我会安排好的。”郑建国连忙说道。
女儿让自己管工厂,他觉得力不从心,如果让自己做这些零零碎碎的事,他反而更擅长。
只要女儿有需要,他都会帮她把这些事办好。
现在靠着女儿,一家人才过上了好日子,所以能帮女儿做些事,郑建国很有成就感。
让他觉得自己这个当爸的,也不是没用。
“那就辛苦爸了。”叶纤红感受得到父亲的心情,笑着说了一句。
“没事。”郑建国说完这一句,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爸,等你把房子租下来,通知我一下。”叶纤红又提醒父亲。“我后天会回家一趟,到时接大舅过来一起看看,顺便商量一下怎么布置厂房,需要买哪些设备。”
叶纤红印象中家具厂需要的设备不多,除了一台简易的木工锯床,一台空压机,其它零零碎碎的设备,她就搞不清楚了,需要大舅这个懂行的人,自己去准备了。
这当然是指小型家具厂,如果开一家像样一点的家具厂,光是设备就得投资上百万了。
“行,我办好了给你电话。”郑建国马上应承下来。
这件事一定,叶纤红需要烦心的事又少了一件,她挂了电话,呼出一口长气,打算等弟弟和堂弟回来,问问他们跟不跟自己回去。
第四十九章赵大成查案
赵大成听了叶纤红的叙述,才知道这个男人居然这么卑劣。想起上一次他还利用一个孕妇来陷害叶纤红,又觉得没什么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