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叶纤红呼出一口气。“诗诗姐,谢谢你提醒了我。”
或许是因为重生前,最深刻的记忆,还是在深圳这座大城市独自生活的那些日子,所以几乎忘了一直在乡村生活的父母,跟自己的想法其实完全不同。
在他们朴素的思想里,赚了钱既要省着点花,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碰到这种大喜事,又要高调去办,接受乡里乡亲的羡慕和奉承。
他们年纪大了,吃穿用住都不缺,最需要的,自然是这种精神上的满足。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全身都轻松下来。
“这么说来,你已想清楚了?”苏思诗笑着问道。
“是的。”叶纤红回答道。“我准备出钱大操大办一下,你和章诗萍,就来做我小姑的伴娘吧!”
“我是没问题。”苏思诗笑道。“想来章诗萍也不会拒绝。”
“对了,美食节的戏班子不是你请的吗?”叶纤红又问。“你帮我找一个好的越剧团,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
“没问题。”苏思诗应道。“我马上去联系。”
挂了电话,叶纤红拨家里的号。
电话打通了,是妈妈接的。
“妈,爸呢?”叶纤红问道。
看了看时间,离爸爸打电话过来已大半个小时,他一定等急了。
“他刚才还在家里。”叶知书回答道。“你等一下,我到门口找找看。”
叶纤红握着话筒,心里有些内疚。
自己前世活了四十多岁,其实依然没学会做人。
刚才自己没有直接答应下来,也不知道爸爸会不会受到打击?
“小红。”没过一分钟,爸爸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爸。”叶纤红叫道。“你刚才说的事,我已经跟诗诗组说了,她答应过来当小姑的伴娘。”
“哦,那真是太好了。”郑建国欣喜地叫道。
一直没等到女儿的电话,他还以为小红生气了,心里忍不住暗暗后悔。
女儿给她小姑买金首饰和家电的事,他早就知道了,作为晚辈,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至少兴怡和兴华,比女儿还大好几岁,也没见他们买件像样的东西,送给自己的小姑。
想明白这一点,他越来越后悔。
当时自己怎么鬼迷心窍了,只考虑母亲和妹妹的立场,忘了女儿今年才才十九岁,已经为她们付出很多了。
没想到她居然不介意这些,不但同意了小妹的无理要求,还跟苏思诗电话约好了,这让他有些无地自容。
“对了,爸。”叶纤红又叫道。“我打算请戏班子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你说搭个台子唱,还是去村里的大会堂唱?”
“唱三天三夜的戏?你是说真的?”郑建国的反应像是受了惊吓。“那可要花不少钱呢?”
“你放心吧!爸,这点钱我还承受得起。”叶纤红见爸爸有些激动,故作轻松地说道。
“哦,我知道了,好。”郑建国因为兴奋,有些语无沦次。
“还有,小姑不是一直说亲戚少吗?你等一下去一趟乡政府,找乡长周承德,就说我想请乡里的领导喝喜酒,需要请哪些人过来,让他给你写一份名单。”叶纤红又提醒道。“回头你去镇上买一些请柬,填上名字后,请他代为转交。”
“好。”郑建国连忙应道。
这是大事,得用心去办,想到自家办喜事,乡里的领导也要出席,他觉得有面子。“那村里的人呢?”
“村里几个干部,当然也要请。”叶纤红想了想,说道。“这个你叫小叔他们去请就行了。”
“没问题。”郑建国自然不会反对。
“对了,还在小姑学校的领导,也要全部请来。”叶纤红见父亲要挂电话,连忙补充了一句。
“知道了。”郑建国匆匆应道。
交代完这件事,叶纤红挂了电话。
坐在沙发上再次回想苏思诗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农村里确实是这样,非常看重家族的势力,就算平时关系非常淡的亲戚,碰到有人办喜事,都会出钱出力帮忙。
说到底,就是不想让外人看轻自家的力量。
平时窝里斗可以,但是碰到事情,必须一致对外。
就像隔壁的赵大叔,几年前因为跟人家争水,与人在田头打了起来。
赵大叔平时闷声不响,跟堂兄弟也不是很亲近,但是他被人打的事传到村里,所有姓赵的人都扛着扁担赶过去了。
叶纤红当时站得远远的看热闹,听到有人在骂,大概的意思是我们姓赵的还没死绝,轮不到你们欺侮。
后来那个打了赵大叔的人,在村干部的调解下,赔了一些钱,才算把这件事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