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你认识那个女孩子?”一个浑厚的男声打断了马平川的思绪。
今天分行放出去一大笔钱,为了庆祝这次合作,客户请他们整个部门来王子饭店吃饭。
考虑到明天还要上班,酒足饭饱后,拒绝了客户其它安排,准备各自回家。
没想到出了酒店,准女婿居然愣愣地望着一个漂亮女孩子,这让他有些不快。
如果不是女儿要死要活,硬把他带到家里,他是不会答应女儿跟这个手下好的。
在他看来,马平川除了一身好皮囊,真的没什么优点。
他虽然只是分行行长,什么人没见过,会看不出他的心思?
只是心疼女儿,舍不得让她难过,这才勉强答应下来。
“不认识。”马平川一听,连忙摇头。
“那你盯着她看干什么?”中年男子不快地问。不知道这样很不礼貌吗?“
何况王子饭店档次不低,能来这边用餐的,会有普通人?
别胡乱招惹,得罪惹不起的人。”
“爸,我没有。”马平川陪笑着。“可能是喝了点酒,反应有点迟钝,所以望着她发愣——”
能哄得女孩子为了自己逼父母答应亲事,他怎么可能没有几把刷子?
应付老丈人,他早已熟门熟路,一点不觉得困难。
“没有最好。”中年男人哼了一声,不再出声。
旁边几个同事见他们翁婿闹矛盾,全部眼观鼻,鼻观心,一动不动,免得牵连到自己。
马平川心里暗笑一声。
别看这个男人在单位板着脸谁都害怕,却是个典型的女儿奴。
只要把他女儿搞定,他还能把自己怎么样?
第九十二章刘家出事了
叶纤红回到家里,看到胡向阳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眼睛望着电视,视线却没有焦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了?”叶纤红走到他旁边躺下来,头靠在他的大腿上,懒洋洋地问道。
除了工作上的事,私下里他是个活得比较简单的人,很少会为一件事犯愁。
“我在为我姐的事发愁。”胡向阳抱住她的头,移了一下位置,让她靠得舒服一点,“停薪留职后,你让她在公司是学习管理,可是我总觉得她并没有找对路子,你说她这样下去,真的能开公司赚钱?”
他一直觉得经商靠天赋,像旺旺与安安,年纪还这么小,因为小红教了他们一些最基本的常识,两人就能很快学会一些赚钱手段。
偏偏自己和姐姐,却一直无法入门,这让他特别郁闷。
“你在烦这个啊!”叶纤红听懂了他的意思。“或许是时间太短了,所以才会找不到头绪,你再给她一点时间吧!”
不管学什么,都是小时候容易,年纪越大越难。
特别是你的思维固化后,更难接受新的东西。
胡向慧是胡家人,从小没机会接触商业的东西,所以才会变成这样子的吧!
反正有的是时间,让胡向慧多看看多听听没坏处。
万一真的不是这块料,那就不用逼她经商了,不如直接拿钱在别人的项目里入股好了。
相比较而言,入股总归比不上自己创业,所以叶纤红不会马上放弃这个建议。
“那也行。”听了小红的分析,胡向阳也觉得不这样试一试,总归不甘心。“就以三个月为限吧!”
把这件事定下来,叶纤红开始说起今晚两人相亲的经过。
听她说得眉飞色舞,胡向阳有些无奈。
老婆对手下真的太关心了,从来没有见过哪家公司的老板,连他们的婚事,都这么看重。
“你不知道,平时闷葫芦似的杨涛,今天打扮得多帅。”见他兴趣不大,叶纤红偏偏想说。“我看他也是个闷骚的性子,见了郑芮瑶,就像换了一个人——”
还有在知道郑芮瑶还是黄花大闺女时,那表情,真的绝了。
“你有这么多精力关心他,还不如关心关心我——”胡向阳低下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这两天看你一直在忙,都忘了我这个老公是不是?”
说完一个公主抱把他抱起来,往楼上走去。
既然老婆忽略自己,那他只能自己主动一点了。
叶纤红没想到他今天这么给力,也没拒绝,手一伸,搂住他的脖子。
找了个体力好的男人,就有这个好处,抱自己一点都不吃力。
换成姜忠这样的,只怕还没抱上楼,会喘上半天吧!
“你这个时候还在分心?”见叶纤红的表情显然没放在正事上,胡向阳不满意了,衣服也没脱,就搂着她滚到床上。
叶纤红这才反应过来,嘻嘻一笑,反手搂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