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结亲,说不定能靠着任父翻身。
因此一收到任父的消息,虽然心中还是不喜任茯苓,她还是立刻安排了聘礼,打发着沈云倾去求娶。
按理说,这是沈云倾期盼了五年的事,他应该高兴才对,可也许是因为四肢被枪打了三肢,虽然养伤许久却一直都在隐隐作痛,心中始终沉甸甸的,忍不住的想如果当初他没有与方黎澄离婚如今会是什么样子。
这想法他自己都知道不能对人言,还是好生生的藏了起来,顺顺利利的将未婚先孕的任茯苓娶进了门。
娶进门之前,还出了一些纰漏。
任茯苓崇尚西方文化,想要举办西方式的婚姻,也就是在沈母看来一身白惨惨的婚纱。
沈母当然不同意了,这在她受的教育里面,白色可是办葬礼的时候才穿的,可她如今想着求任父办事,也不敢怎么针对任茯苓,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这场婚礼办下来,她对着任茯苓只剩下了满满的不满。
而这丝不满等到第二日,任茯苓不肯按照规矩站在身侧伺候她用饭时,加剧上升。
沈家规矩森严,儿媳妇伺候婆婆的规矩更是一直都没有变过,不光是他们家这样,金城中凡是辉煌过的人家都是这样的规矩,当然了,也有婆婆看重儿媳妇,免了让她伺候的。
只是刚刚新婚,儿媳妇为了表示恭谨,怎么也要侍奉个三五天,婆婆才好顺着台阶免了。
任茯苓一直在国外生活,哪里愿意遵守这种封建的旧社会规矩,听了沈母好言好语的介绍,立刻表示如今是新社会了,他们不用遵守。
沈母气个半死,偏偏沈云倾新婚燕尔,也站在了任茯苓那边,跟着说了几句旧社会的规矩早就该废除之类的话。
这儿媳妇一进门,就把儿子的心都给整偏了,沈母被两人气的肝疼。
她看不惯任茯苓身上穿着露胳膊的裙子,告诉她女人的身体不能被除了丈夫之外的人看到,被说旧社会思想。
她不喜欢任茯苓咋咋呼呼,每天催着沈云倾去吃饭看画放风筝,告诉她如今沈云倾要照管沈家,又被洗脑了一通沈云倾根本不喜欢打理家业。
她特地嘱咐厨房炖了养胎汤给任茯苓喝,想要让她肚子里的孙子健健康康,又被任茯苓拒绝,嫌弃喝了这汤身子可能会发胖。
这哪里是娶了个儿媳妇,这简直就是娶了个祖宗回来啊!
短短三天相处,沈母感觉自己一辈子的耐心都要用光了,可想着还要靠任父帮着照顾沈家,又生生忍了下去。
结果在她忍来忍去,第三天回门时,从任茯苓家中回来的沈云倾却告诉她,沈父要出国了,而且看那个样子,短期内也回不来。
那这亲还结的有什么意义!!
沈母简直要生生被气晕倒地,可她也知道,自己儿子之前与方黎澄离婚的事就已经让他名声扫地,这才刚刚娶了任茯苓,若是再来一次离婚,恐怕沈家就此成为笑柄,这辈子都再无出头之路了。
因此,她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硬生生忍到了任父离开国内,任茯苓没了靠山,才开始婆媳大战。
她比任茯苓多活了这些年,又从小在家中耳濡目染,再加上了解自己的儿子,轻轻松松就在这场大战中压制住了儿媳妇。
一向最活跃的任茯苓很久都没在金城露过面,再出现时,她穿着厚重的衣服,遮盖住了身上肌肤,神情也没了之前的神采飞扬,而是带上了一些瑟缩抑郁,肚子被补的高高鼓起,更加显得人瘦。
沈母显然对儿媳妇如今的表现很满意,在难得带着任茯苓出府时,不免带着些许炫耀的跟其他夫人说了两句。
“年轻人,之前不懂事,被我拿住学了几天规矩,看看,如今是不是有大家风范多了?”
几位夫人互相对了个眼神,瞧着如同惊弓之鸟的任茯苓,心里都有了点底。
大家都是土生土长在金城扎根了的,谁还不知道谁啊,沈家那规矩说是森严,实际上只冲着女人与下人去的,之前方家小姐嫁过去时,因为她性子温顺,也没想着要反抗什么的,因此沈母这婆婆看着也挺像回事。
任茯苓可不是方小姐那样好脾气的,之前还未嫁人前,没少满城里跑,如今这模样,显然是触怒了沈母,被教训了。
后宅女子,教训人的方式多的是,有的是能让人畏惧却还说不出苦的法子来,看任茯苓这模样,估计被教训的不轻。
只是没想到这沈夫人竟然这样狠心,儿媳妇都还怀着孕呢都舍得下手,女子生产本就是鬼门关,若是惊吓过度到时候出了个什么事……
想到这里,几人的动作都是一顿,又看了看沈母脸上那得意的神色,微微蹙起眉。
这沈夫人不会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吧,瞧着她那模样,也不像是喜欢任茯苓这个儿媳妇的。
任茯苓安静的坐在一边,对沈母拿自己乖顺来炫耀一事毫无反应,只有垂下眼时,带上了一片恨意。
她恨死这个老虔婆了,可谁让沈家没有她的人,满府都是沈母的人手,沈云倾还被派出去处理扬州那边的生意,短短几个月,硬生生将她磋磨的不成人形。
她只能暂时忍辱偷生,等到沈云倾回来,再好好地将这几个月吃到的苦头告诉他,让他为她出头。
沈母不知道儿媳妇是怎么想的,正在笑着与几位夫人谈话,突然大门打开,方夫人与方黎澄到了。
她们一个是林大帅妻子,一个是林大帅丈母娘,一出现就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许多想要与林家打好关系的夫人上前攀谈,就算是没上前的夫人们也都对她们报以友善的笑表达敬意。
沈母与方家有仇怨,之前想要讨好被方夫人堵了回来,因此现在也只能站在原地颇有些艳羡的看着那边风光无限的方夫人。
任茯苓也看了过去,只是她的视线却落在了方黎澄身上。
她对方黎澄的印象还停留在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个因为儿子丢了而头发散乱满目慌张的女人上。
在任茯苓心中,方黎澄一向是不如自己的,没有她年轻,没有她漂亮,甚至大字不识,典型的一个旧社会女性。
而现在,方黎澄站在灯光下,身上穿着一身漂亮的旗袍,露出了半截皓白手臂,手腕上戴着一个翡翠手镯,翠绿的颜色更显她的皮肤白嫩。
旗袍一向是贴身的,任茯苓自从身体因为怀孕渐渐发胖之后就再也没穿过了,如今只能眼睁睁瞧着这身旗袍穿在方黎澄身上,将她身体漂亮的曲线展现出来。
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竟是正正好的。
这与任茯苓记忆中的那个方黎澄相差甚远,不光是身材,还有方黎澄那张漂亮自信的面容。
她端着酒杯,正与一位夫人浅笑着谈话,眉宇间满是温婉,让人看了就觉得浑身舒坦。
方黎澄,有这么漂亮吗?
任茯苓几乎要恍惚了。